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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新闻 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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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金建熙家仆’金艺成无罪,公诉被驳回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金艺成的无罪及公诉驳回判决已被法院确认。 16日,韩国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对金艺成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的挪用等嫌疑的部分无罪及部分公诉驳回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最终确认。 因此,金艺成在去年8月12日于仁川国际机场被捕后,经过约11个月,终于完全摆脱了司法风险。 金艺成因以名义公司“创新投资韩国”名义持有的IMS移动(原名“比我的车”)股票于2023年以460亿韩元出售给投资者,并以其中的243亿韩元虚假借贷给IMS代表赵永卓而被起诉。 当时,赵代表因面临个人债务危机而阻止了基金设立的失败,随后在投资确定后,从金艺成处收回了部分股权交易款项。 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这笔交易是金艺成与赵代表共谋的公司资金挪用。此外,金艺成还被指控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挪用5亿韩元,以及单独使用公司资金约9亿韩元用于子女教育等私人用途。 然而,一审和二审法庭均认为对243亿韩元的挪用嫌疑无法认定非法占有意图,因此宣判无罪。 法庭指出,赵代表在承担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最终为公司实现了460亿韩元的财产利益,因此仅凭其事后偿还部分股权交易款项的行为,难以认定其构成挪用。二审法庭同样认为金艺成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股票交易款项实际上是其所有,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团队的法律误解主张。 至于子女教育费挪用等其他个人挪用嫌疑,因其合法性问题而受到阻碍。 法庭认为这些嫌疑不在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具体调查对象范围内,因此作出了公诉驳回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这一一审判断符合其既有法律原则和特别检察法的调查范围,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的上诉。 最初,特别检察官团队关注到IMS移动在资本亏损状态下,能够从大企业等处吸引超过180亿韩元的大规模投资,可能与金建熙的影响有关。调查团队将此事件称为“家仆门”,并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调查,但金艺成的无罪确认最终未能揭示出疑点的实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7 00:16:00 -
正点式:权成东议员因受贿被判刑,称“反对派受压迫”正点式国民力量党团代表在16日表示,权成东议员因接受统一教非法政治资金1亿韩元而被判处2年监禁的消息,他表示“谦虚接受大法院的判决”,但同时指出“反对派有罪而执政党无罪,反对派受压迫的偏袒调查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正代表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提到权议员的判决时表示:“听到权议员被大法院判决的消息,心里非常难过。”他还对负责起诉权议员的民众期特检表示:“对全在洙市长的统一教贿赂指控却选择隐瞒,导致公诉时效超过,而仅对反对派政治人的证言展开调查。”正代表还对大法院表示:“如果对反对派政治人的审判处理迅速,而对最高权力者的审判却拖延不决,无法赢得国民的信任。”他还针对李在明总统呼吁:“希望大法院能努力尽快重启对最高权力者的五个审判。”在此之前,正代表于前一天秘密探望了正在服刑的权议员。他表示在面谈中与权议员讨论了“在一审和二审都被判有罪的情况下,期待大法院判决被撤销的可能性不大”的担忧。大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严相弼)当天确认了因违反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权议员被判处2年监禁及追缴金1亿韩元的原审判决。因此,权议员根据国会法和公职选举法失去了议员资格。※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20:32:00 -
垃圾山为何屡禁不止?不力调查助长废物犯罪最近,韩国公共广播的晚间新闻报道了位于忠南牙山的一家工厂场地上非法倾倒的大量废物,形成了“1万吨垃圾山”的现象。根据刑事判决,非法倾倒组织在2021年仅73天内便向该工厂倾倒了约1.1万吨废物。该组织以“要开设口罩工厂”为名租赁土地,随后从全国各地组织性地运输废渔网、废合成树脂、废建筑材料等进行倾倒,形成了总指挥、排放者、经纪人、承租人、运输司机等分工明确的有组织环境犯罪。 虽然参与者已被判有罪,但仅对承租人和运输司机等表面执行者进行了处罚。废物的来源、运输路径以及排放者和中介经纪人等“幕后黑手”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得到充分查明。因此,在非法废物处理责任的行政和民事程序缓慢进行的同时,承租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遭受了长达五年的巨大损失。 这并非个案。气候能源环境部在2019年的全面调查中确认,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山有235处,约120万3000吨。此后,废物管理法进行了修订,非法废物的处理责任大幅扩大,但截至2024年7月,确认的垃圾山数量已增至493处,废物总量达184万5000吨。 根据废物管理法第48条,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包括委托人、排放者、参与者、教唆者、协作者、权利义务继承人、土地所有者等九类非法废物的处理命令对象。在这些对象中,其他责任人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土地所有者仅因合法租赁土地而不对废物的产生承担任何责任,却可能成为处理命令的对象。因此,善意的土地所有者不仅需承担租金,还可能面临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处理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5年制定了保护善良土地所有者的措施,规定了处理命令对象的优先顺序。根据这一规定,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被列为第一优先,委托人、企业废物排放者、参与者为第二优先,而土地所有者为第三优先。 然而,这一优先顺序的规定只有在特定的责任人明确时才能生效。如果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委托人、排放者、参与者等都未能得到明确,第一和第二优先的责任便会被实质性削弱,最终责任将集中在第三优先的土地所有者身上。因此,必须从非法倾倒发生之初就集中调查力量和行政力量,揭示犯罪的整体实质。 废物非法倾倒在排放、运输和倾倒的各个阶段跨越多个市、道和调查管辖区,已演变为与黑帮和经纪人结合的全国性有组织犯罪。然而,处理该事件的调查机构通常是发现废物的地区警察局。个别警察局在管辖范围外难以进行有效调查,且对环境犯罪的专业性不足,难以全面调查在全国各地连续进行非法倾倒的组织。因此,多个事件未能将同一犯罪组织的所有参与者整合在一起,最终仅对现场查获的执行者提起公诉,案件便结束了。在“尾巴”被割掉而“身体”逃脱的结构中,犯罪所获得的利益压倒了处罚的风险。这便是垃圾山屡屡出现的经济原因。 在2016年京畿道坡州地区的垃圾山事件中,拥有广域调查权的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同时调查了多起非法废物倾倒事件,揭示了同一犯罪组织的行为及废物的全国性流动路径。结果,多名参与者被判刑,受害的土地所有者也得以恢复了相当部分的损失。相比之下,牙山事件的调查仅在管辖警察局进行,止步于对现场查获者的处罚。即使是同样手法的犯罪,调查的管辖和专业性也可能决定事件的命运。 在环境领域,像义政府地方检察厅设立的环境犯罪联合专业调查组一样,已经为发展全国性调查体系奠定了基础。由于废物非法倾倒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地进行,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能够迅速发现和调查的全国性调查体系。追踪并惩罚犯罪者不仅是对废物非法倾倒者应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是保护善意土地所有者的途径。只有将分散的事件连接起来,揭示犯罪组织的全貌和收益结构,才能切断非法倾倒的经济诱因。全国范围的有组织犯罪必须通过全国性的调查体系来应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44:00 -
历任法务部长和检察总长呼吁全面承认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在即将于10月2日成立的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前,历任法务部长等人呼吁全面承认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 检察同友会(会长前检察总长韩相大)和历任法务部长及检察总长于15日发表声明,表示:“承认检察官的申请权和起诉权,同时否定其调查权在法律上不合理,并且在现行宪法下存在违宪的可能性。”他们表示:“在即将迎来纪念宪法修正的日子,感到无比痛心。” 声明中指出:“申请逮捕令和提起公诉是检察官的判断结果,是对有罪的检察官心证的表达。”并强调:“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决定是非现实的程序。” 针对与张允基事件相关的警方隐瞒案件的指控,他们反驳道:“拥有独占调查权的警方的自家人保护调查和扭曲调查造成的损害,谁来弥补?” 同友会表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求在没有补充措施的情况下决定起诉或申请逮捕令是荒谬的。”并呼吁法制委员会的成员做出明智的判断,以防止对国民权益的侵害。 另一方面,检察同友会是由检察退休人员组成的社团,前检察总长韩相大曾在李明博政府时期担任法务部检察局长和首尔中央检察院院长,并于2011年至2012年担任检察总长。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12:00 -
国民力量提出保留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国民力量于15日提出了保留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同时,还提出了将中重罪调查厅(中重罪厅)和公诉厅的成立推迟一年的法案。郭圭泽法律顾问委员会主席在当天向国会议案处提交了“犯罪受害者保护三法修正案”后对记者表示:“国民力量全体国会议员以名义提出了刑事诉讼法、中重罪厅法和公诉厅法的修正案。”郭主席解释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将被保留,并明确规定调查范围包括警方移送的犯罪、高级公职者腐败调查处移送的犯罪以及与公务员相关的犯罪。”他还表示:“针对警方单方面结束案件的情况,提出了需要设立制衡机制的意见,因此大幅扩大了应由警方移送至检察院的案件范围。”并指出:“对于移送的案件,检察官不仅可以要求补充调查,还可以直接进行补充调查。”此外,关于中重罪厅和公诉厅法,郭主席提到:“原定于10月2日实施的中重罪厅和公诉厅法,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和新机构的开设准备不足,决定推迟一年实施。”他强调:“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还包括删除检察官任意撤销公诉或对检察官施加不当撤诉压力的相关规定,以根本上防止公诉撤销权的滥用。”国会运营首席副代表金承洙对此法案表示:“这是为了避免冤屈受害者出现的最低限度安全装置。”并呼吁共同民主党:“如果优先考虑国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就应积极配合国民力量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08:00 -
防止第二起张允基事件的必要性即将于10月成立的公诉厅和中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在推动一项以取消检察补充调查权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然而,最近在光州发生的张允基事件中,警方的失职调查和事件隐瞒的疑虑被提出。在这一过程中,检察院的补充调查揭示了事件的真相,导致社会各界,包括政界和法律界,对取消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合理性产生了争议。 补充调查权是指在警方调查并移送的案件中,如果存在不足之处,检察官可以直接进行调查的权利。执政党认为,如果保留这一权利,最初检察改革的目的将会受到影响,因此推动其废除。 在被称为检察权政府的尹锡悦政府中,民主党因遭受无情起诉而经历了许多困扰,因此这一决定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同时,考虑到检察的补充调查在张允基事件中并未仅仅作为验证警方失职调查的工具,而是被用作保护“自己人”的前例,更加增强了这一观点。 2013年,警方调查了因别墅性招待事件而引发争议的检察官出身的金学义法务部次官事件,并以起诉意见移送,但检察院在补充调查后突然作出无罪处理。尽管有充足的证据和目击者证言,金前次官的照片也被公开,但当时作出无罪处理的检察官没有人受到惩罚。 此外,检察院在2015年对一名检察官的后辈女检察官性侵事件并未进行有效调查,而对亲尹检察官尹大进的兄弟尹宇镇的贿赂事件也多次驳回搜查令,勉强进行了补充调查,但最终仍作出无罪处理。 尽管有许多不应给予检察补充调查权的案例,最近李在明总统表示:“不应让冤屈的国民受到伤害”,并向执政党提出在严格条件下需要例外的补充调查权的意见,法务部长郑成浩和国民团结委员会主席李锡延等政府官员也对取消补充调查权表示担忧。 因检察补充调查而揭示真相的釜山踢击事件的受害者金某最近也发声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权,执政党则提出了“补充调查请求权”和“再调查请求权”作为替代方案,但其有效性仍然存疑。 此外,成立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后,如何有效控制日益强大的警方权力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从政府成立初期到军政府时期,警方实施的对平民的屠杀和无情逮捕、酷刑等黑暗历史,与检察院的过失相比,社会普遍认为并不逊色。而在张允基事件中,警方组织性隐瞒事件的情况下,如何揭示真相仍然是政府和执政党的任务。 无论多么良好的改革方案,如果政策的精细程度不足或未能获得公众共鸣,最终都会失败。过去许多政府推出的改革政策往往难以持久,争议不断,未能在公众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 如果执政党希望在李在明政府期间成功推进自诺姆亨政府以来的检察改革,就必须提出切实有效、毫无争议的补充措施,以获得公众的共鸣。这是防止第二起张允基事件发生,避免冤屈受害者再次出现的途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5 15:04:00 -
洪基元提出允许检察院例外补充调查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洪基元共同民主党议员于14日代表提出允许检察院在例外情况下进行补充调查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他表示,"应讨论‘如何更好地保护国民’",并称这将成为保护国民的最低安全措施。由于党内对全面废除补充调查权的呼声不断,他认为有必要设定有限的补充调查权。 洪议员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保护国民的权利和安全,建立不让受害者冤屈的刑事司法体系是我们推进检察改革的方向"。该修正案允许检察院对性暴力、跟踪、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虐待、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犯罪、诈骗等民生侵害犯罪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对于拘留案件、临近公诉时效的案件、轻微案件等也允许进行补充调查。 为防止检察院滥用补充调查权,修正案严格适用同一性原则,确保补充调查不转变为另案调查。此外,在补充调查中如需强制调查,需获得地方公诉机关长的批准。该法案由洪议员及高敏贞、郭相彦、金南熙、文振石、莫景钟、闵洪哲、朴均泽、朴熙承、李素英、朱哲贤等11名议员共同提案。 此前,洪议员还向党内议员发送亲笔信进行劝说。他在信中强调,"如果全面禁止补充调查导致一名冤屈受害者的出现,那还算得上是成功的改革吗?"并指出,"制度设计应以国民权利为标准,而非检察权利"。 最近,民主党在全面废除补充调查权方面加快了步伐。然而,围绕此事的审慎论调和反对声音也在增加。有人指出,若废除该制度,可能会导致性犯罪、儿童和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真相调查出现空白。不过,党内强硬派的全面废除立场依然坚定,预计将在当天下午召开的议员大会上再次讨论。
2026-07-14 20:08:00 -
法务法人巴润引进新律师法务法人巴润(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熙、金道亨)于14日宣布,引进了在M&A与企业交易领域的申贤植(司法研修院27期)、企业刑事与人事劳动领域的太志英(28期)、知识产权(IP)领域的朴贞宇(42期)、刑事领域的申恩哲(律师考试12届)律师,以及保险领域的金正兼外籍律师和在工业安全及重大事故领域的杨勇九专家委员(安全工程博士)。 申律师是一位在国内外并购(M&A)、私募投资(PE)、企业重组、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治理与合规领域拥有超过25年实务经验的企业交易专家。 他在世宗法律事务所工作了约18年,代理国内外主要企业和全球机构投资者,提供多项大型交易的咨询。随后,他转至DL集团,担任首席风险管理官(CRO)、法务总监(General Counsel)及合规管理负责人,负责集团的投资决策、全球跨境M&A及业务组合重组等管理事务,之后加入巴润。 申律师主导了多项重要交易,包括:△收购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Kraton Corporation(约3万亿韩元规模),△Cariflex事业部全球剥离收购,△DL集团控股公司体制转型等,并为GIC、黑石(Blackstone)、拉萨尔(LaSalle)、麦格理资产管理等全球机构投资者提供办公室、物流、基础设施资产投资的咨询。凭借外部咨询律师及大型企业法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的多元化实务经验,他将为企业交易的全过程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太律师主要负责企业刑事、企业员工调查应对、劳动刑事、人事与劳动(纪律)及企业咨询等领域的工作。自1999年至2004年,他担任检察官,负责一般刑事、公平交易、选举、劳动刑事案件的调查与公诉,之后在法务法人忠正、东仁、广场等机构积累了企业刑事风险及人事与劳动问题的咨询能力。 他特别擅长应对企业员工的警方与检察院调查、职场性骚扰与欺凌事件的调查及纪律咨询、企业内部调查、合规咨询,以及与工业安全卫生法及重大事故处罚法相关的劳动局调查和特别劳动监察、应对调查机构等多项相关案件。 太律师因在人员与劳动,尤其是纪律领域的专业性,被任命为人事创新处申诉审查委员会委员及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首尔市申诉审查委员会委员、韩国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委员、KBS特别纪律委员会委员、首尔地方劳动委员会审判负责公益委员,并目前仍担任劳动部普通纪律委员会及劳动师资格审查与纪律委员会、首尔市第一人事委员会的外部委员。 此外,他还担任劳动部及女性家庭部的咨询律师、法制处法律条文解释审查委员会委员、法务部律师考试出题与评分委员、韩国女性律师协会副会长等,积极参与各领域的外部活动。 朴律师是一位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及SI争议等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域的专家,同时也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朴律师毕业于首尔大学计算机工程系,曾在IT公司担任工程师及电气电子领域的专利代理人,2013年完成司法研修院42期后,先后在法务法人广场工作,随后加入巴润。 朴律师主导了多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核心争议,包括:△代理国内最大智能手机制造商与美国公司之间的移动通信标准及智能手机专利侵权诉讼,△代理综合互联网门户公司进行的游戏服务专利侵权诉讼,△代理全球钢铁公司涉及方向性电工钢板制造技术的专利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美国、日本、韩国),以及半导体设备公司的计算机程序著作权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等。凭借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及律师的经历,朴律师将结合对技术的深刻理解和实务经验,在知识产权争议应对及相关咨询中发挥优势。 外籍律师金正兼在保险及再保险领域积累了超过25年的经验,曾与新加坡律所共同代理有关乐天化学与LG化学大山工厂爆炸事故的超额再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范围的审查等咨询工作,涉及保险及再保险领域的争议、监管应对、M&A及公共事务等。 金律师曾在纽约和首尔的跨国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知名全球律所工作,领导金恩张、广场、世宗的保险与再保险领域,在加入巴润之前担任Denton's Lee的保险与再保险团队负责人。他在Chambers and Partners保险领域排名及ABLJ“韩国100大律师”评选中获得了广泛认可。 杨勇九专家委员在工业安全领域活跃超过30年,是一位实务型重大事故风险应对专家。自1994年起,他在韩国工业安全卫生公团(KOSHA)担任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广域事故调查中心专业委员主任、建筑卫生部部长等职务。杨委员作为安全工程博士及工业安全指导师(建筑安全),对重大事故处罚法及工业安全卫生法相关的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诊断并提出预防解决方案,同时作为KOSHA-MS和ISO 45001审查员,参与建筑公司及公共机构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审查及重大事故调查。他将加入巴润的重大事故应对中心,为重大事故发生时的首席执行官提供实质性的技术防御策略。 申恩哲律师是一位专注于一般刑事、企业刑事、警方调查应对、反腐败及金融经济犯罪领域的刑事专业律师。他毕业于警察大学行政学系,曾在经济犯罪调查组等一线调查工作,之后在法务法人东仁工作,最终加入巴润。凭借对调查现场的丰富理解,他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调查应对及刑事辩护服务。 法务法人巴润的代表律师金道亨表示:“此次引进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在M&A、企业交易、知识产权、企业刑事及企业合规领域的咨询能力,同时引入工业安全领域的顶尖专家,为日益重要的重大事故应对提供涵盖法律与技术的差异化解决方案。巴润将继续引进各专业领域中实力与品德兼备的专家,为客户提供专业且差异化的咨询服务。” 法务法人巴润成立于1998年,是韩国八大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以“诉讼强者”的名声而闻名。目前约有300名律师在职,除了一般诉讼外,还提供企业咨询、公平交易、治理风险、M&A、继承及资产管理(巴润EP中心)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17:56:00 -
国民力量李在明总统审判取消阻止特别委员会呼吁应对停滞审判国民力量正在运作的“李在明总统审判取消阻止特别委员会”于13日呼吁:“李总统和共同民主党应停止公诉取消的尝试,坦然面对停滞的五个审判。” 特别委员会在当天国会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李总统事件的公诉取消并不是纠正程序错误,而是明显试图消除正在接受法院审理的个人刑事审判。” 委员会介绍了通过学术研究等确认的两个典型公诉取消案例。一个是被告因获得总统特赦而公诉被取消,另一个是因公诉状原则违反问题而检方为重新起诉而取消公诉。公诉状原则是指不得附加或引用可能使法院产生先入为主印象的内容。 因此,国民力量主张李总统事件不应成为公诉取消的对象。对此,特别委员会委员朱镇宇当天表示:“李总统应立即向公众承诺依法接受审判,”并强调:“越是在背后耍花招试图取消审判,罪责只会越重。” 朱委员还表示,应立即停止对调查李总统的检察官朴相龙的追加监察。他指出:“因为调查权力者李在明被告而遭受各种不当压迫的情况仍在继续,”并称:“看到抛弃法律和原则,动用各种非法手段,李在明被告恐怕自己也会成为有罪的一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00:08:00 -
韩国最高法院对检察院补充调查权废除发表首个官方意见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推动全面废除检察院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后,最高法院首次正式表态称:“必须同时制定防止副作用的补救措施。” 根据7月12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所属的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办公室的消息,最高法院法院行政处近期向国会提交了对共同民主党议员金勇敏和朴恩贞分别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的审查意见书。 共同民主党推动的修订案主要内容是全面废除检察官的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仅保留“补充调查要求权”。此外,还废除了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的调查指挥权,并大幅限制检察官直接申请逮捕令的范围。 对此,法院行政处在意见书中指出:“关于调查机构间权力调整的事项,国会应仔细审视制度变革带来的利弊,以及公众和专家的各种意见。”并表示:“这是经过充分审议和检讨后应作出的立法政策决定。”同时强调:“必须制定足够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制度变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然而,对于在各地方法院设立公诉审议会以决定起诉适当性的条款,法院行政处明确表示担忧。法院行政处指出:“起诉的适当性可以通过起诉后的审判来控制,而不起诉的决定则可以通过再审申请来控制。”并表示:“如果法院运营公诉审议会,审判庭在未来判决过程中可能难以作出与审议会决定不同的判断,从而影响审判。” 不过,法院行政处对修订案中的“条件性拘留和释放制度”以及“搜查令事前审问程序”的引入表示积极支持。 法院行政处评价条件性释放制度称:“可以改善‘拘留即惩罚’的社会误解,实质性地落实不拘留调查和无罪推定原则。”认为通过附加电子设备佩戴或居住限制等条件,可以在不降低调查效率的情况下实现先进国家的实务。 对于搜查令事前审问程序,法院行政处表示:“以往仅通过书面审理无法解决对搜查令要件或范围的疑问。”并认为:“引入事前审问将防止调查机构在未具体指明嫌疑的情况下进行的‘探索性搜查’,并引导更为谨慎的调查。”对于部分人提出的对调查的秘密性造成影响的担忧,法院行政处反驳称,因可以进行非公开审问,反而可以减少调查驳回或重新申请所需的时间。 然而,对于允许被告对不起诉处分提出再审申请的方案,法院行政处呼吁谨慎处理,理由是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低效分配和权利救济程序的长期化。 此外,关于将目前仅限于控告人可提出的再审申请扩展至举报人,法院行政处指出:“民事性质的举报人无节制的异议可能导致被举报人地位长期不安,增加社会争议成本。” 不过,法院行政处建议,对于儿童虐待、家庭暴力、残疾人虐待等举报义务人举报的特殊犯罪,需制定精细的立法方案,选择性地允许举报人提出再审申请。 近期,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正全力推动以废除检察院补充调查权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虽然最初与政府在是否保留补充调查权上存在冲突,但在上个月25日政府决定废除补充调查权后,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正在进行审查。 然而,最近在光州发生的女高中生杀害案中,警方的失职调查和证据毁灭的疑虑浮出水面,导致在野党对补充调查权必要性的舆论再度升温,关于补充调查权的存废问题,朝野之间的分歧仍在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2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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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金建熙家仆’金艺成无罪,公诉被驳回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金艺成的无罪及公诉驳回判决已被法院确认。 16日,韩国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对金艺成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的挪用等嫌疑的部分无罪及部分公诉驳回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最终确认。 因此,金艺成在去年8月12日于仁川国际机场被捕后,经过约11个月,终于完全摆脱了司法风险。 金艺成因以名义公司“创新投资韩国”名义持有的IMS移动(原名“比我的车”)股票于2023年以460亿韩元出售给投资者,并以其中的243亿韩元虚假借贷给IMS代表赵永卓而被起诉。 当时,赵代表因面临个人债务危机而阻止了基金设立的失败,随后在投资确定后,从金艺成处收回了部分股权交易款项。 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这笔交易是金艺成与赵代表共谋的公司资金挪用。此外,金艺成还被指控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挪用5亿韩元,以及单独使用公司资金约9亿韩元用于子女教育等私人用途。 然而,一审和二审法庭均认为对243亿韩元的挪用嫌疑无法认定非法占有意图,因此宣判无罪。 法庭指出,赵代表在承担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最终为公司实现了460亿韩元的财产利益,因此仅凭其事后偿还部分股权交易款项的行为,难以认定其构成挪用。二审法庭同样认为金艺成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股票交易款项实际上是其所有,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团队的法律误解主张。 至于子女教育费挪用等其他个人挪用嫌疑,因其合法性问题而受到阻碍。 法庭认为这些嫌疑不在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具体调查对象范围内,因此作出了公诉驳回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这一一审判断符合其既有法律原则和特别检察法的调查范围,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的上诉。 最初,特别检察官团队关注到IMS移动在资本亏损状态下,能够从大企业等处吸引超过180亿韩元的大规模投资,可能与金建熙的影响有关。调查团队将此事件称为“家仆门”,并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调查,但金艺成的无罪确认最终未能揭示出疑点的实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7 00:16:00 -
正点式:权成东议员因受贿被判刑,称“反对派受压迫”正点式国民力量党团代表在16日表示,权成东议员因接受统一教非法政治资金1亿韩元而被判处2年监禁的消息,他表示“谦虚接受大法院的判决”,但同时指出“反对派有罪而执政党无罪,反对派受压迫的偏袒调查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正代表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提到权议员的判决时表示:“听到权议员被大法院判决的消息,心里非常难过。”他还对负责起诉权议员的民众期特检表示:“对全在洙市长的统一教贿赂指控却选择隐瞒,导致公诉时效超过,而仅对反对派政治人的证言展开调查。”正代表还对大法院表示:“如果对反对派政治人的审判处理迅速,而对最高权力者的审判却拖延不决,无法赢得国民的信任。”他还针对李在明总统呼吁:“希望大法院能努力尽快重启对最高权力者的五个审判。”在此之前,正代表于前一天秘密探望了正在服刑的权议员。他表示在面谈中与权议员讨论了“在一审和二审都被判有罪的情况下,期待大法院判决被撤销的可能性不大”的担忧。大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严相弼)当天确认了因违反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权议员被判处2年监禁及追缴金1亿韩元的原审判决。因此,权议员根据国会法和公职选举法失去了议员资格。※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20:32:00 -
垃圾山为何屡禁不止?不力调查助长废物犯罪最近,韩国公共广播的晚间新闻报道了位于忠南牙山的一家工厂场地上非法倾倒的大量废物,形成了“1万吨垃圾山”的现象。根据刑事判决,非法倾倒组织在2021年仅73天内便向该工厂倾倒了约1.1万吨废物。该组织以“要开设口罩工厂”为名租赁土地,随后从全国各地组织性地运输废渔网、废合成树脂、废建筑材料等进行倾倒,形成了总指挥、排放者、经纪人、承租人、运输司机等分工明确的有组织环境犯罪。 虽然参与者已被判有罪,但仅对承租人和运输司机等表面执行者进行了处罚。废物的来源、运输路径以及排放者和中介经纪人等“幕后黑手”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得到充分查明。因此,在非法废物处理责任的行政和民事程序缓慢进行的同时,承租土地的土地所有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遭受了长达五年的巨大损失。 这并非个案。气候能源环境部在2019年的全面调查中确认,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山有235处,约120万3000吨。此后,废物管理法进行了修订,非法废物的处理责任大幅扩大,但截至2024年7月,确认的垃圾山数量已增至493处,废物总量达184万5000吨。 根据废物管理法第48条,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包括委托人、排放者、参与者、教唆者、协作者、权利义务继承人、土地所有者等九类非法废物的处理命令对象。在这些对象中,其他责任人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土地所有者仅因合法租赁土地而不对废物的产生承担任何责任,却可能成为处理命令的对象。因此,善意的土地所有者不仅需承担租金,还可能面临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处理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5年制定了保护善良土地所有者的措施,规定了处理命令对象的优先顺序。根据这一规定,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被列为第一优先,委托人、企业废物排放者、参与者为第二优先,而土地所有者为第三优先。 然而,这一优先顺序的规定只有在特定的责任人明确时才能生效。如果产生不当处理废物的责任人、委托人、排放者、参与者等都未能得到明确,第一和第二优先的责任便会被实质性削弱,最终责任将集中在第三优先的土地所有者身上。因此,必须从非法倾倒发生之初就集中调查力量和行政力量,揭示犯罪的整体实质。 废物非法倾倒在排放、运输和倾倒的各个阶段跨越多个市、道和调查管辖区,已演变为与黑帮和经纪人结合的全国性有组织犯罪。然而,处理该事件的调查机构通常是发现废物的地区警察局。个别警察局在管辖范围外难以进行有效调查,且对环境犯罪的专业性不足,难以全面调查在全国各地连续进行非法倾倒的组织。因此,多个事件未能将同一犯罪组织的所有参与者整合在一起,最终仅对现场查获的执行者提起公诉,案件便结束了。在“尾巴”被割掉而“身体”逃脱的结构中,犯罪所获得的利益压倒了处罚的风险。这便是垃圾山屡屡出现的经济原因。 在2016年京畿道坡州地区的垃圾山事件中,拥有广域调查权的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同时调查了多起非法废物倾倒事件,揭示了同一犯罪组织的行为及废物的全国性流动路径。结果,多名参与者被判刑,受害的土地所有者也得以恢复了相当部分的损失。相比之下,牙山事件的调查仅在管辖警察局进行,止步于对现场查获者的处罚。即使是同样手法的犯罪,调查的管辖和专业性也可能决定事件的命运。 在环境领域,像义政府地方检察厅设立的环境犯罪联合专业调查组一样,已经为发展全国性调查体系奠定了基础。由于废物非法倾倒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地进行,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能够迅速发现和调查的全国性调查体系。追踪并惩罚犯罪者不仅是对废物非法倾倒者应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是保护善意土地所有者的途径。只有将分散的事件连接起来,揭示犯罪组织的全貌和收益结构,才能切断非法倾倒的经济诱因。全国范围的有组织犯罪必须通过全国性的调查体系来应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44:00 -
历任法务部长和检察总长呼吁全面承认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在即将于10月2日成立的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前,历任法务部长等人呼吁全面承认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 检察同友会(会长前检察总长韩相大)和历任法务部长及检察总长于15日发表声明,表示:“承认检察官的申请权和起诉权,同时否定其调查权在法律上不合理,并且在现行宪法下存在违宪的可能性。”他们表示:“在即将迎来纪念宪法修正的日子,感到无比痛心。” 声明中指出:“申请逮捕令和提起公诉是检察官的判断结果,是对有罪的检察官心证的表达。”并强调:“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决定是非现实的程序。” 针对与张允基事件相关的警方隐瞒案件的指控,他们反驳道:“拥有独占调查权的警方的自家人保护调查和扭曲调查造成的损害,谁来弥补?” 同友会表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要求在没有补充措施的情况下决定起诉或申请逮捕令是荒谬的。”并呼吁法制委员会的成员做出明智的判断,以防止对国民权益的侵害。 另一方面,检察同友会是由检察退休人员组成的社团,前检察总长韩相大曾在李明博政府时期担任法务部检察局长和首尔中央检察院院长,并于2011年至2012年担任检察总长。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12:00 -
国民力量提出保留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国民力量于15日提出了保留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同时,还提出了将中重罪调查厅(中重罪厅)和公诉厅的成立推迟一年的法案。郭圭泽法律顾问委员会主席在当天向国会议案处提交了“犯罪受害者保护三法修正案”后对记者表示:“国民力量全体国会议员以名义提出了刑事诉讼法、中重罪厅法和公诉厅法的修正案。”郭主席解释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将被保留,并明确规定调查范围包括警方移送的犯罪、高级公职者腐败调查处移送的犯罪以及与公务员相关的犯罪。”他还表示:“针对警方单方面结束案件的情况,提出了需要设立制衡机制的意见,因此大幅扩大了应由警方移送至检察院的案件范围。”并指出:“对于移送的案件,检察官不仅可以要求补充调查,还可以直接进行补充调查。”此外,关于中重罪厅和公诉厅法,郭主席提到:“原定于10月2日实施的中重罪厅和公诉厅法,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和新机构的开设准备不足,决定推迟一年实施。”他强调:“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还包括删除检察官任意撤销公诉或对检察官施加不当撤诉压力的相关规定,以根本上防止公诉撤销权的滥用。”国会运营首席副代表金承洙对此法案表示:“这是为了避免冤屈受害者出现的最低限度安全装置。”并呼吁共同民主党:“如果优先考虑国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就应积极配合国民力量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6 00:08:00 -
防止第二起张允基事件的必要性即将于10月成立的公诉厅和中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在推动一项以取消检察补充调查权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然而,最近在光州发生的张允基事件中,警方的失职调查和事件隐瞒的疑虑被提出。在这一过程中,检察院的补充调查揭示了事件的真相,导致社会各界,包括政界和法律界,对取消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合理性产生了争议。 补充调查权是指在警方调查并移送的案件中,如果存在不足之处,检察官可以直接进行调查的权利。执政党认为,如果保留这一权利,最初检察改革的目的将会受到影响,因此推动其废除。 在被称为检察权政府的尹锡悦政府中,民主党因遭受无情起诉而经历了许多困扰,因此这一决定可以被视为理所当然。同时,考虑到检察的补充调查在张允基事件中并未仅仅作为验证警方失职调查的工具,而是被用作保护“自己人”的前例,更加增强了这一观点。 2013年,警方调查了因别墅性招待事件而引发争议的检察官出身的金学义法务部次官事件,并以起诉意见移送,但检察院在补充调查后突然作出无罪处理。尽管有充足的证据和目击者证言,金前次官的照片也被公开,但当时作出无罪处理的检察官没有人受到惩罚。 此外,检察院在2015年对一名检察官的后辈女检察官性侵事件并未进行有效调查,而对亲尹检察官尹大进的兄弟尹宇镇的贿赂事件也多次驳回搜查令,勉强进行了补充调查,但最终仍作出无罪处理。 尽管有许多不应给予检察补充调查权的案例,最近李在明总统表示:“不应让冤屈的国民受到伤害”,并向执政党提出在严格条件下需要例外的补充调查权的意见,法务部长郑成浩和国民团结委员会主席李锡延等政府官员也对取消补充调查权表示担忧。 因检察补充调查而揭示真相的釜山踢击事件的受害者金某最近也发声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权,执政党则提出了“补充调查请求权”和“再调查请求权”作为替代方案,但其有效性仍然存疑。 此外,成立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后,如何有效控制日益强大的警方权力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从政府成立初期到军政府时期,警方实施的对平民的屠杀和无情逮捕、酷刑等黑暗历史,与检察院的过失相比,社会普遍认为并不逊色。而在张允基事件中,警方组织性隐瞒事件的情况下,如何揭示真相仍然是政府和执政党的任务。 无论多么良好的改革方案,如果政策的精细程度不足或未能获得公众共鸣,最终都会失败。过去许多政府推出的改革政策往往难以持久,争议不断,未能在公众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 如果执政党希望在李在明政府期间成功推进自诺姆亨政府以来的检察改革,就必须提出切实有效、毫无争议的补充措施,以获得公众的共鸣。这是防止第二起张允基事件发生,避免冤屈受害者再次出现的途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5 15:04:00 -
洪基元提出允许检察院例外补充调查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洪基元共同民主党议员于14日代表提出允许检察院在例外情况下进行补充调查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他表示,"应讨论‘如何更好地保护国民’",并称这将成为保护国民的最低安全措施。由于党内对全面废除补充调查权的呼声不断,他认为有必要设定有限的补充调查权。 洪议员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保护国民的权利和安全,建立不让受害者冤屈的刑事司法体系是我们推进检察改革的方向"。该修正案允许检察院对性暴力、跟踪、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虐待、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犯罪、诈骗等民生侵害犯罪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对于拘留案件、临近公诉时效的案件、轻微案件等也允许进行补充调查。 为防止检察院滥用补充调查权,修正案严格适用同一性原则,确保补充调查不转变为另案调查。此外,在补充调查中如需强制调查,需获得地方公诉机关长的批准。该法案由洪议员及高敏贞、郭相彦、金南熙、文振石、莫景钟、闵洪哲、朴均泽、朴熙承、李素英、朱哲贤等11名议员共同提案。 此前,洪议员还向党内议员发送亲笔信进行劝说。他在信中强调,"如果全面禁止补充调查导致一名冤屈受害者的出现,那还算得上是成功的改革吗?"并指出,"制度设计应以国民权利为标准,而非检察权利"。 最近,民主党在全面废除补充调查权方面加快了步伐。然而,围绕此事的审慎论调和反对声音也在增加。有人指出,若废除该制度,可能会导致性犯罪、儿童和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真相调查出现空白。不过,党内强硬派的全面废除立场依然坚定,预计将在当天下午召开的议员大会上再次讨论。
2026-07-14 20:08:00 -
法务法人巴润引进新律师法务法人巴润(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熙、金道亨)于14日宣布,引进了在M&A与企业交易领域的申贤植(司法研修院27期)、企业刑事与人事劳动领域的太志英(28期)、知识产权(IP)领域的朴贞宇(42期)、刑事领域的申恩哲(律师考试12届)律师,以及保险领域的金正兼外籍律师和在工业安全及重大事故领域的杨勇九专家委员(安全工程博士)。 申律师是一位在国内外并购(M&A)、私募投资(PE)、企业重组、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治理与合规领域拥有超过25年实务经验的企业交易专家。 他在世宗法律事务所工作了约18年,代理国内外主要企业和全球机构投资者,提供多项大型交易的咨询。随后,他转至DL集团,担任首席风险管理官(CRO)、法务总监(General Counsel)及合规管理负责人,负责集团的投资决策、全球跨境M&A及业务组合重组等管理事务,之后加入巴润。 申律师主导了多项重要交易,包括:△收购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Kraton Corporation(约3万亿韩元规模),△Cariflex事业部全球剥离收购,△DL集团控股公司体制转型等,并为GIC、黑石(Blackstone)、拉萨尔(LaSalle)、麦格理资产管理等全球机构投资者提供办公室、物流、基础设施资产投资的咨询。凭借外部咨询律师及大型企业法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的多元化实务经验,他将为企业交易的全过程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太律师主要负责企业刑事、企业员工调查应对、劳动刑事、人事与劳动(纪律)及企业咨询等领域的工作。自1999年至2004年,他担任检察官,负责一般刑事、公平交易、选举、劳动刑事案件的调查与公诉,之后在法务法人忠正、东仁、广场等机构积累了企业刑事风险及人事与劳动问题的咨询能力。 他特别擅长应对企业员工的警方与检察院调查、职场性骚扰与欺凌事件的调查及纪律咨询、企业内部调查、合规咨询,以及与工业安全卫生法及重大事故处罚法相关的劳动局调查和特别劳动监察、应对调查机构等多项相关案件。 太律师因在人员与劳动,尤其是纪律领域的专业性,被任命为人事创新处申诉审查委员会委员及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首尔市申诉审查委员会委员、韩国律师协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委员、KBS特别纪律委员会委员、首尔地方劳动委员会审判负责公益委员,并目前仍担任劳动部普通纪律委员会及劳动师资格审查与纪律委员会、首尔市第一人事委员会的外部委员。 此外,他还担任劳动部及女性家庭部的咨询律师、法制处法律条文解释审查委员会委员、法务部律师考试出题与评分委员、韩国女性律师协会副会长等,积极参与各领域的外部活动。 朴律师是一位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及SI争议等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域的专家,同时也持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朴律师毕业于首尔大学计算机工程系,曾在IT公司担任工程师及电气电子领域的专利代理人,2013年完成司法研修院42期后,先后在法务法人广场工作,随后加入巴润。 朴律师主导了多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核心争议,包括:△代理国内最大智能手机制造商与美国公司之间的移动通信标准及智能手机专利侵权诉讼,△代理综合互联网门户公司进行的游戏服务专利侵权诉讼,△代理全球钢铁公司涉及方向性电工钢板制造技术的专利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美国、日本、韩国),以及半导体设备公司的计算机程序著作权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等。凭借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及律师的经历,朴律师将结合对技术的深刻理解和实务经验,在知识产权争议应对及相关咨询中发挥优势。 外籍律师金正兼在保险及再保险领域积累了超过25年的经验,曾与新加坡律所共同代理有关乐天化学与LG化学大山工厂爆炸事故的超额再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范围的审查等咨询工作,涉及保险及再保险领域的争议、监管应对、M&A及公共事务等。 金律师曾在纽约和首尔的跨国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知名全球律所工作,领导金恩张、广场、世宗的保险与再保险领域,在加入巴润之前担任Denton's Lee的保险与再保险团队负责人。他在Chambers and Partners保险领域排名及ABLJ“韩国100大律师”评选中获得了广泛认可。 杨勇九专家委员在工业安全领域活跃超过30年,是一位实务型重大事故风险应对专家。自1994年起,他在韩国工业安全卫生公团(KOSHA)担任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广域事故调查中心专业委员主任、建筑卫生部部长等职务。杨委员作为安全工程博士及工业安全指导师(建筑安全),对重大事故处罚法及工业安全卫生法相关的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诊断并提出预防解决方案,同时作为KOSHA-MS和ISO 45001审查员,参与建筑公司及公共机构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审查及重大事故调查。他将加入巴润的重大事故应对中心,为重大事故发生时的首席执行官提供实质性的技术防御策略。 申恩哲律师是一位专注于一般刑事、企业刑事、警方调查应对、反腐败及金融经济犯罪领域的刑事专业律师。他毕业于警察大学行政学系,曾在经济犯罪调查组等一线调查工作,之后在法务法人东仁工作,最终加入巴润。凭借对调查现场的丰富理解,他将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调查应对及刑事辩护服务。 法务法人巴润的代表律师金道亨表示:“此次引进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在M&A、企业交易、知识产权、企业刑事及企业合规领域的咨询能力,同时引入工业安全领域的顶尖专家,为日益重要的重大事故应对提供涵盖法律与技术的差异化解决方案。巴润将继续引进各专业领域中实力与品德兼备的专家,为客户提供专业且差异化的咨询服务。” 法务法人巴润成立于1998年,是韩国八大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以“诉讼强者”的名声而闻名。目前约有300名律师在职,除了一般诉讼外,还提供企业咨询、公平交易、治理风险、M&A、继承及资产管理(巴润EP中心)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17:56:00 -
国民力量李在明总统审判取消阻止特别委员会呼吁应对停滞审判国民力量正在运作的“李在明总统审判取消阻止特别委员会”于13日呼吁:“李总统和共同民主党应停止公诉取消的尝试,坦然面对停滞的五个审判。” 特别委员会在当天国会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李总统事件的公诉取消并不是纠正程序错误,而是明显试图消除正在接受法院审理的个人刑事审判。” 委员会介绍了通过学术研究等确认的两个典型公诉取消案例。一个是被告因获得总统特赦而公诉被取消,另一个是因公诉状原则违反问题而检方为重新起诉而取消公诉。公诉状原则是指不得附加或引用可能使法院产生先入为主印象的内容。 因此,国民力量主张李总统事件不应成为公诉取消的对象。对此,特别委员会委员朱镇宇当天表示:“李总统应立即向公众承诺依法接受审判,”并强调:“越是在背后耍花招试图取消审判,罪责只会越重。” 朱委员还表示,应立即停止对调查李总统的检察官朴相龙的追加监察。他指出:“因为调查权力者李在明被告而遭受各种不当压迫的情况仍在继续,”并称:“看到抛弃法律和原则,动用各种非法手段,李在明被告恐怕自己也会成为有罪的一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00:08:00 -
韩国最高法院对检察院补充调查权废除发表首个官方意见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推动全面废除检察院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后,最高法院首次正式表态称:“必须同时制定防止副作用的补救措施。” 根据7月12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所属的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办公室的消息,最高法院法院行政处近期向国会提交了对共同民主党议员金勇敏和朴恩贞分别提出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的审查意见书。 共同民主党推动的修订案主要内容是全面废除检察官的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仅保留“补充调查要求权”。此外,还废除了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的调查指挥权,并大幅限制检察官直接申请逮捕令的范围。 对此,法院行政处在意见书中指出:“关于调查机构间权力调整的事项,国会应仔细审视制度变革带来的利弊,以及公众和专家的各种意见。”并表示:“这是经过充分审议和检讨后应作出的立法政策决定。”同时强调:“必须制定足够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制度变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然而,对于在各地方法院设立公诉审议会以决定起诉适当性的条款,法院行政处明确表示担忧。法院行政处指出:“起诉的适当性可以通过起诉后的审判来控制,而不起诉的决定则可以通过再审申请来控制。”并表示:“如果法院运营公诉审议会,审判庭在未来判决过程中可能难以作出与审议会决定不同的判断,从而影响审判。” 不过,法院行政处对修订案中的“条件性拘留和释放制度”以及“搜查令事前审问程序”的引入表示积极支持。 法院行政处评价条件性释放制度称:“可以改善‘拘留即惩罚’的社会误解,实质性地落实不拘留调查和无罪推定原则。”认为通过附加电子设备佩戴或居住限制等条件,可以在不降低调查效率的情况下实现先进国家的实务。 对于搜查令事前审问程序,法院行政处表示:“以往仅通过书面审理无法解决对搜查令要件或范围的疑问。”并认为:“引入事前审问将防止调查机构在未具体指明嫌疑的情况下进行的‘探索性搜查’,并引导更为谨慎的调查。”对于部分人提出的对调查的秘密性造成影响的担忧,法院行政处反驳称,因可以进行非公开审问,反而可以减少调查驳回或重新申请所需的时间。 然而,对于允许被告对不起诉处分提出再审申请的方案,法院行政处呼吁谨慎处理,理由是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低效分配和权利救济程序的长期化。 此外,关于将目前仅限于控告人可提出的再审申请扩展至举报人,法院行政处指出:“民事性质的举报人无节制的异议可能导致被举报人地位长期不安,增加社会争议成本。” 不过,法院行政处建议,对于儿童虐待、家庭暴力、残疾人虐待等举报义务人举报的特殊犯罪,需制定精细的立法方案,选择性地允许举报人提出再审申请。 近期,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正全力推动以废除检察院补充调查权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虽然最初与政府在是否保留补充调查权上存在冲突,但在上个月25日政府决定废除补充调查权后,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正在进行审查。 然而,最近在光州发生的女高中生杀害案中,警方的失职调查和证据毁灭的疑虑浮出水面,导致在野党对补充调查权必要性的舆论再度升温,关于补充调查权的存废问题,朝野之间的分歧仍在持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2 2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