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务部消息,滞留期限截止到2月24日至4月29日的已登入外国人无需访问出入境管理处即可自动延签至4月30日。持有非专业人员就业签证(E-9)、船员就业签证(E-10)的外国人和已经申请延签业务的外国人不包括在内。
此外,持有酒店及娱乐行业就业签证(E-6-2)、访问就业签证(H-2)、同胞及陪同家属签证(F-1-11)、结婚移民家属签证(F-1-5)签证者滞留期限将自动延期至相应上限日期。
法务部表示,为公共机构人员往来,对于滞留期限即将到期外国人采取自动延签,同时希望不在自动延签范围内的外国人以网申或雇主代申的方式延签,减少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