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日的首次庭审上,宪法法院仅确认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出席情况,短短4分钟后宣布结束庭审。韩国《宪法法院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未出席庭审时,法院需要重新确定日期;再次缺席时,可以在缺席状态下进行审理。因此,16日的第二次庭审在尹锡悦不出席的情况下正常进行。
宪法法院第二次庭审前,尹锡悦以接受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夜间调查等为由,请求推迟第二次庭审,但未获准。宪法法院发言人在当天的简报上表示,全体法官参与讨论后决定不接受推迟庭审日期的申请,法官一致认为申请更改庭审日期的理由不够正当充分。
此外,宪法法院还确认尹锡悦方面新任命的代理律师。包括卢武铉政府时期担任宪法法官的曹大铉律师,以及担任过检察厅长的郑相明律师在内,目前尹锡悦的代理律师团队已扩大至14人。
当天的庭审中,尹锡悦代理律师团队发表针对主要争议的意见。国会方面此前把弹劾理由归纳为五项违宪行为,包括宣布戒严行为、发布戒严1号令、动用军队和警察干扰国会活动、未持令状搜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指示逮捕和拘禁法律人士。
尹锡悦方面在宣布戒严的背景及原因上集中展开论述。代理律师团队此前表示,外界应该关注总统为何宣布戒严,并主张此举是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采取的必要措施。
在此后的庭审过程中,宪法法院如何裁定国会把弹劾理由从“内乱行为”改为“违宪行为”备受关注。尹锡悦方面目前对此表示强烈反对,称撤销弹劾理由中的内乱罪相当于撤销80%的弹劾起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