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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赫:未从国内转移资金,是否适用境外逃税?

韩硕珍 기자 2026-02-26 07:03
刑事无罪后仍存税务争议,需讨论国家机会成本
权赫 试图集团会长 图示ChatGPT
权赫 试图集团会长 [图示=ChatGPT]

2010年12月,试图集团会长权赫(75岁)的护照被限制使用,因国税厅预告将对其进行境外逃税指控,出境禁令随之生效。此后近15年,他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管理位于香港的总部。2016年,大法院对其法人税逃税指控判决无罪,但国税厅的税务处罚仍然有效,欠税金额加上14年的罚款增至3938亿韩元。
 

15年过去了,围绕这一事件的争议仍未平息。虽然始于境外逃税指控,但由于审判和行政程序的分歧,税务和航运专家呼吁重新审视事件性质。
 

◆ 什么是境外逃税
 

境外逃税指通过海外交易逃避税收,通常是将国内收入转移到海外或利用海外交易隐藏收入。

 

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海外子公司操控价格或遗漏佣金收入,二是利用海外投资或金融交易创建秘密资金。无论方式如何,核心是国内资产流向海外。
 

境外逃税导致资金积累在海外,直接减少国内就业和税源,因此被称为“国富流失”。
 

◆ 制度的目标
 

韩国在1986年成立了专门的境外逃税调查部门,旨在防止非法资金外流。1997年外汇危机后,该组织扩大到36人,处理了数百亿韩元的外汇逃避案件。
 

然而,前国税厅官员指出,过度的国际经济活动调查可能导致无法量化的国家利益损害。

 

◆ 权会长的业务方向不同
 

权会长的资金流动与境外逃税的模式不同。他并未携带国内资金出国,而是在日本无资本创业,随后在香港建立船舶金融业务,资金反而流入国内。
 

韩国造船厂订单金额约71.5亿美元,加上其他相关业务,总计约96.4亿美元(约合13万亿韩元)流入韩国。
 

◆ SPC是逃税工具还是行业惯例
 

国税厅指控权会长利用特殊目的公司(SPC)逃税。SPC是为特定项目设立的独立法人。权会长为每艘船设立一个SPC,国税厅认为这些公司设在避税天堂。
 

然而,这种做法是国际航运业的标准金融手段,旨在降低风险并获得国际金融支持。
 

◆ 是逃税还是居住者判定
 

国税厅指控权会长为“国内居住者”,需对全球收入纳税。其依据包括居民登记、家属在韩居住、医院和信用卡记录。
 

权会长多次提出异议,指出其在日本活动期间被认定为非居住者,但2006年转至香港后被重新认定为居住者。
 

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居住者判定的合理性,而非逃税行为的存在。
 

◆ 法院的不同看法
 

2013年一审判决权会长有罪,但二审改判无罪,认为其行为符合国际航运业惯例。最终大法院在2016年确认了这一判决。
 

刑事判决无罪并不自动取消税务处罚,因两者依据不同法律体系。但法院对SPC的解读与国税厅不同,显示出两者判断的差距。
 

◆ 前首尔厅长的观点
 

曾参与境外逃税概念制定的前首尔厅长尹钟勋认为,权会长的情况不属于境外逃税,因其未从国内转移资金,而是将海外收入带回国内。
 

前国税厅官员也认为,权会长的调查不符合境外逃税调查的历史背景和目的。
 

◆ 15年出国限制的影响
 

在全球航运业中,船主的现场活动至关重要。权会长15年未能亲自访问海外市场,可能影响了国内订单和外汇流入。
 

刑事判决已过去9年,税务争议仍在继续,出国限制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值得重新审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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