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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院监察部部长提起宪法诉讼,质疑公诉法条款

权奎鸿 기자 2026-06-18 00:40
有任期的检察官被排除在公诉院继承对象之外,侵犯平等权
金成东韩国检察院监察部部长照片
金成东韩国检察院监察部部长 [照片=联合新闻]


现任韩国检察院监察部部长金成东对不保障其任期的公诉法条款提出宪法诉讼,预计将引发广泛关注。

金部长于17日通过声明表示,已向宪法法院申请对公诉法附则第7条中“排除有任期检察官的规定”进行宪法诉讼。他还透露,除了宪法诉讼外,计划尽快提交请求暂停该条款效力的临时禁令申请。

金部长所提及的公诉法附则条款规定,现有检察院的检察官将被继承为新设公诉院的检察官,而“有任期的检察官”则被排除在外。

根据现行检察院法,只有检察总长和检察院监察部部长的任期受到法律保障。然而,自去年7月前检察总长沈宇正辞职以来,检察总长职位已空缺近一年。

在即将成立公诉院的背景下,李在明总统几乎没有提名下一任检察总长的可能性,因此该条款被解读为专门针对金部长一人。

与检察总长一样,检察院监察部部长的任期法律上保障为2年。金部长于去年5月被任命,任期至2027年5月18日。然而,按照公诉法,公诉院将在10月成立,金部长将无法完成任期而自动被解职。

对此,金部长强烈批评公诉法,强调“国会通过立法直接处理行政部门特定公务员的解职和退休,严重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

他指出,“无合理理由将有任期的监察部部长排除在继承对象之外,违反了平等原则,侵犯了平等权。”

此外,金部长还表示,法律所形成的任期和退休年龄的合理信赖被强行终止,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和禁止追溯立法原则。他认为,即使新设公诉院成立,监察组织体系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解职监察部部长的措施也超出了合理限制,侵犯了公务员的任职权。

不过,金部长表示,无论宪法诉讼的法律程序如何,他将在任期内继续认真履行监察工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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