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和执政党推动废除检察补充侦查权的背景下,大检察厅和法务部向国会提交了实质上的反对意见。
8日,法律界人士透露,大检察厅根据国会的意见请求,通过法务部提交了相关的审查意见书。
特别是,大检察厅直接反驳了执政党提出的"侦查与起诉分离"原则作为修正案的理由。大检察厅表示,检察官的补充侦查是为了判断警方移送案件的起诉与否,因此并不违反分离的初衷,反而是维护公诉的必要手段。
如果禁止检察官直接进行补充侦查,仅允许"补充侦查要求",将会导致严重的实际副作用。
大检察厅指出,"补充侦查是纠正警方侦查延误或错误的最快手段",并表示,如果不承认这一点,检警之间将出现所谓的"事件乒乓",最终受害的将是冤屈的国民。
此外,大检察厅还认为,修正案中关于"不履行补充侦查要求时的职务排除条款"的实效性较低。
修正案规定,当警方无正当理由不遵循要求时,检察官可以要求更换,但由于例外理由过于宽泛,法律界部分人士分析称,在两机构意见对立时,案件处理将变得不可能。
大检察厅还主张,应废除现行检警侦查权调整的核心内容,即警方的"不送检决定权",并重新引入将所有案件移送检察院的"全案送检制度"。这一逻辑认为,起诉与不起诉是硬币的两面,作为外部准司法机构的检察官应当控制所有侦查结果的合法性。
此外,大检察厅明确反对赋予司法警察官侦查终结权,认为这会带来"确认偏差"和"自我正当化"的风险。
大检察厅还对由普通市民组成的"公诉审议委员会"的设立表示担忧,认为审议委员对审判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导致"权力与责任不匹配"的结构性问题。
法务部也支持大检察厅的立场。在提交给国会的意见书中,法务部表示,"如果废除补充侦查,将可能影响国民的人权保护和对犯罪受害者的救济",与大检察厅的意见一致。
法务部还指出,检察官的逮捕令执行指挥权废除后可能导致的实际混乱,以及在引入搜查前审问时可能妨碍侦查的隐蔽性等问题,呼吁国会谨慎立法。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