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民间身份的前国军情报司令罗相元传递密话机而在一审中被判处三年监禁的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在上诉审首场公判中主张无罪。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表示:“一审的判决过轻”。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合议12-2部(赵振九、金敏雅、李承哲法官)于11日召开了因妨碍公务和教唆销毁证据而被起诉的金前部长的上诉审第一次公判。当天的审判以听取双方的上诉理由并反驳各自的主张为主。
关于教唆销毁证据的指控,特检表示:“在危害国家存亡和破坏民主基本秩序的内乱事件中进行了证据销毁,无法与任何犯罪相提并论,导致事实查明变得困难。”
相对而言,金前部长的辩护律师团队全面否认了指控。关于妨碍公务,他们指出“一审法院认为是为了隐瞒向民间人提供密话机的目的,导致负责安保处的人员误解并做出错误决定的判断是错误的”。
辩护律师团队表示:“负责公务人员并没有误解或错误。金成勋前安保处副处长认为金前部长对密话机的使用目的和意图非常清楚,因此没有询问使用目的。”同时补充道:“金前副处长自行确认了实务人员的支付可能性后,才向其提供了密话机。”
金前部长方面也对教唆销毁证据的指控提出了事实误认和法律误解的主张。认为在12·3紧急戒严后,剪切文件、销毁手机和笔记本的杨某并无故意,因此金前部长的犯罪指控不成立。
辩护律师团队解释道:“杨某认为这是正常行为。文件剪切是常规的安全整理,结合杨某在金前部长的销毁指示下询问‘我能不能用手机’的证词,如果他意识到这将成为刑事案件的证据,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对此,特检反驳称:“尹锡悦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引起了公众关注,戒严解除后正在进行事实查明和对主要相关者的责任追究。在金前部长可能成为调查对象的情况下,杨某故意进行了证据销毁。”
金前部长在法庭上发言称:“对将我指控为谎言的原审和特检感到失望。”
他表示:“并不是单方面要求密话机,而是询问安保处是否可能。之后收到了可以提供的回复,因此(密话机的提供)得以实现。”他还请求法庭关注,以确保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的安保处人员及同事们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法庭计划于下月1日下午2时再召开一次公判,以进行证人审问等程序。
此外,金前部长因在2024年12月2日,即紧急戒严前一天,欺骗总统安保处获取密话机,并将其传递给罗前司令而被起诉。同时还被指控在紧急戒严后指示担任随行秘书的杨某销毁与戒严相关的资料。在一审中,所有指控均被认定有罪,判处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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