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院长上任时,金融监督院正经历金融消费者保护院分离新设和公共机构指定的内部争议。在组织改革方案被撤回后,金融监督院开始在内部强化消费者保护功能。今年1月,设立了院长直属的消费者保护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与争端调解功能进行整合;3月,金融消费者保护咨询委员会成立,至今已召开三次会议,讨论了32个议题。
消费者保护的重心也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预防。修改保险金审核标准时,需提前通知消费者,并扩大了保险合同代理申请人的适用范围。针对大规模消费者损失的事后救济也在持续进行。与Timon和WeMakePrice事件相关的争端投诉达11696件,正在进行132亿2000万元的退款程序。今年上半年,保险争端投诉处理数量也达到了14069件,比去年下半年增长了24.8%。
在资本市场方面,4月获得特别司法警察的知情调查权是最大的变化。以往主要针对金融委员会证券期货委员会等转交的案件进行调查,而现在特事警察可以直接发现不公平交易嫌疑并展开调查。金融监督院将两起正在进行的重大案件转为强制调查,并于上月进行了搜查。过去一年中,针对虚拟资产的不公平交易调查了20起,已将18起移交给调查机构。同时,建立了检测非法金融广告和新型网络钓鱼的人工智能监控系统。
进入第二年,李院长面临的任务是将扩大的权力转化为实际成果。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方案的发布比预期多次推迟。由于这是金融行业关注的重大议题,改革方案的内容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将成为未来监督成果的试金石。
还在推动调查权限的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督院正在准备于明年1月引入直接调查非法高利贷和非法催收的民生特事警察。如果在资本市场之后,民生金融领域的直接调查范围也扩大,金融监督院的权力和责任将进一步加大。
围绕组织的不确定性仍然是一个变量。随着本月即将发布的第二次公共机构迁移计划,金融监督院迁往世宗的可能性被提及。李院长在3月时表示:“监管机构离开现场是难以想象的”,对此持反对态度。经历了金融消费者保护院分离争议的金融监督院,可能再次面临组织改革的问题。
如果说过去一年是金融监督院功能和权力扩大的时期,那么未来一年则是需要展现与扩大的权力相匹配的监督成果的关键时期。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