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大气环境保护法’新闻 4个
-
未进行排放减排装置确认检查的车辆将面临罚款,排放管理加强对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的汽车进行后续管理将加强。如果未进行减排装置性能维护确认检查,将根据违规次数处以罚款,同时不同车型的排放定期和精密检查免除期限也将缩短。气候能源环境部于28日宣布,将于29日至9月8日对《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实施规则部分修订草案进行立法预告。该修订草案是对6月9日公布的《大气环境保护法》的后续措施,预计于12月10日实施。根据修订草案,若未对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或更换低污染排放发动机的汽车进行性能维护确认检查,将制定相应的罚款标准。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的汽车所有者需在装置安装后45至75天内进行确认检查。如未进行检查,市长、郡守或区长可处以不超过100万韩元的罚款,并命令进行确认检查。低污染措施汽车的排放定期和精密检查免除期限也将从现行的3年缩短至乘用车2年,货车和客车等1年6个月。这一措施旨在在保修期内尽早检查减排装置的状态和性能。对验证减排装置性能的认证测试机构的管理也将加强。若机构通过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指定,将立即取消其指定。若借用名义或未报告重要变更,将面临6个月的业务停止和罚款。低污染发动机部件的返还规定将放宽。目前,获得补贴的低污染发动机装配汽车或建筑机械在报废时需返还整个发动机及部件,但今后只需返还含有贵金属且残值较高的净化催化剂。政府认为,这将减少部件存储和运输成本,提高资源回收的效率。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通过此次修订,将确保低污染措施汽车的排放减排性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得到严格管理,同时改善不必要的规定,减少公众的不便。”※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8 21:05:00 -
物联网设备安装企业免除运营记录书的编写,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安装了物联网(IoT)测量设备的大气排放设施企业今后无需单独编写运营记录书。政府决定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以减少重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情况,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4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将于15日公布并实施。修订案规定,通过物联网测量设备将测量信息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的企业,其传送记录可视为运营记录书。因此,相关企业每天编写运营记录书的负担预计将减少。物联网测量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管理排放设施和防治设施的电流、压力、氢离子浓度(pH)、温度等信息,并将测量结果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也将得到改善。此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标准均为时间平均臭氧浓度0.12ppm,导致在标准值附近浓度波动时,警报频繁发出和解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调整了标准,规定当臭氧浓度从0.12ppm以上降至0.1ppm以下时,可以解除警报。预计这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和现场混乱。此外,对于粉尘排放设施的安装和运营报告、粉尘产生企业的报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的安装报告,若报告人是法人,可以仅填写职务而非代表人姓名。这样,即使代表人发生变更,只要填写了职务,就无需进行变更报告。同时,依据今年3月修订的《大气环境保护法》,更新了与粉尘产生企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标准的依据条款,并整理了现场存在混乱的一些术语。此次修订被解读为旨在减少使用自动测量系统的企业的行政负担,并合理化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以尽量减少现场混乱。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我们将持续努力改善大气环境,降低细颗粒物和臭氧,同时积极反映现场合理的制度改进要求,改善相关监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21:04:00 -
自然公园价值评估法案通过,中小企业排放费用分期支付扩大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公园资源”概念首次被引入法律。同时,中小企业的排放费用分期支付将扩大,快递过度包装的管理体系也将得到加强,环境领域的制度将得到改善。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8日宣布,包含自然公园法、大气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设施的综合管理法、资源节约与回收促进法等9项法案已通过国会全体会议。首先,自然公园法的修订案引入了涵盖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以及文化景观的“公园资源”概念。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将来需要评估国家公园、省立公园、县立公园和地质公园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积极宣传。修订案的重点是将自然公园从以保护为中心的空间扩展为兼具文化和体验功能的空间。公园文化遗产区域内的允许行为也将扩大,预计将能够开展利用寺庙林等文化景观的多样化项目。还包括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制度改善。通过大气环境保护法和环境污染设施综合管理法的修订,中小企业在缴纳一定金额以上的排放费用时,无论是否发生经营危机或灾害,都可以申请分期支付。标准金额为大气环境保护法中的100万韩元和综合管理法中的500万韩元以上。此外,大气环境保护法还为移动测量车辆、无人机、光学气体成像相机等先进监测设备的运营和信息收集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对涉嫌非法排放的企业的监测体系也将进一步加强。为提高快递过度包装监管的有效性,还将引入相关措施。资源回收法的修订案新设了韩国环境公团内的“产品包装管理支持中心”。该中心将负责检查包装标准的遵守情况和进行实地调查等工作。废物管理法的修订将扩大医疗废物的回收范围。目前仅允许回收胎盘,但未来经过安全性和伦理性验证的人体来源脂肪等也可以作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原料使用。此外,通过恶臭防治法的修订,建立恶臭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的依据也已确立,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要求多用途设施的室内空气质量测量结果向政府提交,从而扩大相关信息的公开。在水管理领域,设立支持地方自治团体应对洪水和干旱的流域水灾害支持中心的依据也已新设。围绕水坝的生态保护与利用特别法将删除原定于2027年底的日落规定,并为相关项目的委托运营提供依据。气候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天通过的法律案将确保在现场顺利实施,并计划进行后续措施,如下位法令的修订。”※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4:08:00 -
政府启动冷媒全周期管理试点项目政府将正式推进一项管理氢氟碳化物冷媒使用、回收、再生和废弃的全周期试点项目。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冷媒泄漏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并为未来《冷媒管理法》的制定奠定基础。气候能源环境部与韩国环境公团于11日宣布,将于12日上午在首尔龙山区共享与共感会议室召开“冷媒全周期管理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启动报告会。 此次试点项目的核心在于在空调、冷冻机等冷媒使用设备中回收废冷媒,并将其再生以便重新使用。政府计划系统性地管理冷媒的使用、回收和再生全过程,以提高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氢氟碳化物作为广泛使用的冷媒,是为了替代破坏臭氧层的氯氟烃(CFCs)和氢氯氟烃(HCFCs)而开发的。然而,氢氟碳化物的全球变暖潜力(GWP)相较于二氧化碳最高可达12400倍,因此被视为典型的高温室气体。因此,国际社会在2016年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将氢氟碳化物列为受管制物质,并达成逐步减少的共识。在国内,随着对冷媒管理需求的增加,相关制度的整顿讨论也在加速进行。 尤其是业界指出,在空调、冷冻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或废弃过程中,冷媒未能得到妥善回收而泄漏到大气中的情况并不少见。冷媒一旦充填后会在设备内部长期滞留,因此如果出现管理盲区,温室气体的排放影响也会很大。现行的《大气环境保护法》仅对法定制冷能力在20RT以上的大型设备强制要求回收冷媒。RT是根据高压气体安全管理法实施细则计算的制冷能力。然而,许多中小型设备并未纳入管理范围,因此管理盲区的担忧持续存在。 此次试点项目将有来自忠清南道、首尔交通公社等参与,计划对非法定管理对象的设备和产品积极回收废冷媒。同时,还将建立冷媒容器内剩余冷媒的管理和回收冷媒的再生、再使用体系。气候部还计划扩大从废冷媒中去除水分和污染物,以便将其转化为新品级别的再生冷媒。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对新冷媒生产和进口的依赖,强化循环经济基础。气候部表示,将根据此次试点项目的结果,推动涵盖冷媒回收、运输、再生和废弃等内容的《冷媒管理法(暂定)》的制定。 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氢氟碳化物冷媒一旦充填后会长期泄漏超过15年,因此需要严格管理,以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他还表示:“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此次试点项目所引入的制度能够在现场顺利落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21:08:24
-
未进行排放减排装置确认检查的车辆将面临罚款,排放管理加强对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的汽车进行后续管理将加强。如果未进行减排装置性能维护确认检查,将根据违规次数处以罚款,同时不同车型的排放定期和精密检查免除期限也将缩短。气候能源环境部于28日宣布,将于29日至9月8日对《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实施规则部分修订草案进行立法预告。该修订草案是对6月9日公布的《大气环境保护法》的后续措施,预计于12月10日实施。根据修订草案,若未对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或更换低污染排放发动机的汽车进行性能维护确认检查,将制定相应的罚款标准。已安装排放减排装置的汽车所有者需在装置安装后45至75天内进行确认检查。如未进行检查,市长、郡守或区长可处以不超过100万韩元的罚款,并命令进行确认检查。低污染措施汽车的排放定期和精密检查免除期限也将从现行的3年缩短至乘用车2年,货车和客车等1年6个月。这一措施旨在在保修期内尽早检查减排装置的状态和性能。对验证减排装置性能的认证测试机构的管理也将加强。若机构通过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指定,将立即取消其指定。若借用名义或未报告重要变更,将面临6个月的业务停止和罚款。低污染发动机部件的返还规定将放宽。目前,获得补贴的低污染发动机装配汽车或建筑机械在报废时需返还整个发动机及部件,但今后只需返还含有贵金属且残值较高的净化催化剂。政府认为,这将减少部件存储和运输成本,提高资源回收的效率。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通过此次修订,将确保低污染措施汽车的排放减排性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得到严格管理,同时改善不必要的规定,减少公众的不便。”※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8 21:05:00 -
物联网设备安装企业免除运营记录书的编写,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安装了物联网(IoT)测量设备的大气排放设施企业今后无需单独编写运营记录书。政府决定改善臭氧警报解除标准,以减少重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情况,提高行政运作的效率。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4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令将于15日公布并实施。修订案规定,通过物联网测量设备将测量信息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的企业,其传送记录可视为运营记录书。因此,相关企业每天编写运营记录书的负担预计将减少。物联网测量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管理排放设施和防治设施的电流、压力、氢离子浓度(pH)、温度等信息,并将测量结果自动传送至监控中心。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也将得到改善。此前,发出和解除警报的标准均为时间平均臭氧浓度0.12ppm,导致在标准值附近浓度波动时,警报频繁发出和解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调整了标准,规定当臭氧浓度从0.12ppm以上降至0.1ppm以下时,可以解除警报。预计这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和现场混乱。此外,对于粉尘排放设施的安装和运营报告、粉尘产生企业的报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设施的安装报告,若报告人是法人,可以仅填写职务而非代表人姓名。这样,即使代表人发生变更,只要填写了职务,就无需进行变更报告。同时,依据今年3月修订的《大气环境保护法》,更新了与粉尘产生企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标准的依据条款,并整理了现场存在混乱的一些术语。此次修订被解读为旨在减少使用自动测量系统的企业的行政负担,并合理化臭氧警报的操作标准,以尽量减少现场混乱。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我们将持续努力改善大气环境,降低细颗粒物和臭氧,同时积极反映现场合理的制度改进要求,改善相关监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4 21:04:00 -
自然公园价值评估法案通过,中小企业排放费用分期支付扩大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公园资源”概念首次被引入法律。同时,中小企业的排放费用分期支付将扩大,快递过度包装的管理体系也将得到加强,环境领域的制度将得到改善。气候能源环境部于18日宣布,包含自然公园法、大气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设施的综合管理法、资源节约与回收促进法等9项法案已通过国会全体会议。首先,自然公园法的修订案引入了涵盖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以及文化景观的“公园资源”概念。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将来需要评估国家公园、省立公园、县立公园和地质公园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积极宣传。修订案的重点是将自然公园从以保护为中心的空间扩展为兼具文化和体验功能的空间。公园文化遗产区域内的允许行为也将扩大,预计将能够开展利用寺庙林等文化景观的多样化项目。还包括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制度改善。通过大气环境保护法和环境污染设施综合管理法的修订,中小企业在缴纳一定金额以上的排放费用时,无论是否发生经营危机或灾害,都可以申请分期支付。标准金额为大气环境保护法中的100万韩元和综合管理法中的500万韩元以上。此外,大气环境保护法还为移动测量车辆、无人机、光学气体成像相机等先进监测设备的运营和信息收集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对涉嫌非法排放的企业的监测体系也将进一步加强。为提高快递过度包装监管的有效性,还将引入相关措施。资源回收法的修订案新设了韩国环境公团内的“产品包装管理支持中心”。该中心将负责检查包装标准的遵守情况和进行实地调查等工作。废物管理法的修订将扩大医疗废物的回收范围。目前仅允许回收胎盘,但未来经过安全性和伦理性验证的人体来源脂肪等也可以作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原料使用。此外,通过恶臭防治法的修订,建立恶臭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的依据也已确立,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法要求多用途设施的室内空气质量测量结果向政府提交,从而扩大相关信息的公开。在水管理领域,设立支持地方自治团体应对洪水和干旱的流域水灾害支持中心的依据也已新设。围绕水坝的生态保护与利用特别法将删除原定于2027年底的日落规定,并为相关项目的委托运营提供依据。气候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天通过的法律案将确保在现场顺利实施,并计划进行后续措施,如下位法令的修订。”※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04:08:00 -
政府启动冷媒全周期管理试点项目政府将正式推进一项管理氢氟碳化物冷媒使用、回收、再生和废弃的全周期试点项目。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冷媒泄漏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并为未来《冷媒管理法》的制定奠定基础。气候能源环境部与韩国环境公团于11日宣布,将于12日上午在首尔龙山区共享与共感会议室召开“冷媒全周期管理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启动报告会。 此次试点项目的核心在于在空调、冷冻机等冷媒使用设备中回收废冷媒,并将其再生以便重新使用。政府计划系统性地管理冷媒的使用、回收和再生全过程,以提高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氢氟碳化物作为广泛使用的冷媒,是为了替代破坏臭氧层的氯氟烃(CFCs)和氢氯氟烃(HCFCs)而开发的。然而,氢氟碳化物的全球变暖潜力(GWP)相较于二氧化碳最高可达12400倍,因此被视为典型的高温室气体。因此,国际社会在2016年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将氢氟碳化物列为受管制物质,并达成逐步减少的共识。在国内,随着对冷媒管理需求的增加,相关制度的整顿讨论也在加速进行。 尤其是业界指出,在空调、冷冻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或废弃过程中,冷媒未能得到妥善回收而泄漏到大气中的情况并不少见。冷媒一旦充填后会在设备内部长期滞留,因此如果出现管理盲区,温室气体的排放影响也会很大。现行的《大气环境保护法》仅对法定制冷能力在20RT以上的大型设备强制要求回收冷媒。RT是根据高压气体安全管理法实施细则计算的制冷能力。然而,许多中小型设备并未纳入管理范围,因此管理盲区的担忧持续存在。 此次试点项目将有来自忠清南道、首尔交通公社等参与,计划对非法定管理对象的设备和产品积极回收废冷媒。同时,还将建立冷媒容器内剩余冷媒的管理和回收冷媒的再生、再使用体系。气候部还计划扩大从废冷媒中去除水分和污染物,以便将其转化为新品级别的再生冷媒。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对新冷媒生产和进口的依赖,强化循环经济基础。气候部表示,将根据此次试点项目的结果,推动涵盖冷媒回收、运输、再生和废弃等内容的《冷媒管理法(暂定)》的制定。 气候部大气环境局局长金振植表示:“氢氟碳化物冷媒一旦充填后会长期泄漏超过15年,因此需要严格管理,以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他还表示:“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此次试点项目所引入的制度能够在现场顺利落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1 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