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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新闻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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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김남주诗人46年后在‘南民战’事件中被宣判无罪在朴正熙政权时期,因卷入“南朝鲜民族解放阵线(南民战)事件”而被判重刑并冤屈入狱的故김남주诗人,经过46年后终于被宣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8部(法官韩大均)于9月2日在对김诗人的再审判决中,宣告其在违反国家安全法和反共法等指控上无罪。 法庭认为,김诗人在调查过程中遭到非法逮捕和拘留,并在遭受殴打和威胁等酷刑的情况下接受审讯。因此,调查机关所掌握的大部分证据被认定为非法收集,缺乏证据能力。 法庭还指出,当时公审过程中所作的自白,可能受到非法调查带来的心理压迫和影响,因而难以认定其可信性。法庭表示:“没有客观和明确的证据,仅凭自白无法认定指控有罪。” “南民战”是由1976年民族日报记者李在文、申香植、金炳权等人发起成立的组织。他们以批评维新体制和反帝国主义民族解放运动为目标,1979年因散发传单等原因,约80名组织成员及相关人员被捕。 김诗人于1978年通过韩国民主斗争委员会(民斗)加入南民战准备委员会,并在其机关报上发表抵抗诗,因制作反维新传单于1979年被无证强制逮捕。随后在非法拘留48天后接受审讯,1980年被判处15年监禁和15年资格剥夺。 김诗人服刑9年2个月后,于1988年因刑罚执行暂停而获得假释。然而,由于遭受酷刑后遗症等多种疾病,1994年因胰腺癌去世。传闻他在监狱中不断进行斗争,甚至用磨尖的牙刷在牛奶盒和铝箔上写诗。 김诗人在监狱中创作的250多首诗,从1984年出版的首部诗集《冥魂歌》开始,陆续通过《我的刀我的血》、《祖国是一个》等作品公开。 2006年,김诗人因反抗维新体制的贡献获得民主化运动相关者名誉恢复及赔偿审议委员会的认可,但司法上的名誉恢复并未实现。因此,家属于2024年6月申请再审,法院承认其非法拘留事实,经过约两年的再审程序,最终宣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01:52:1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金建熙家仆’金艺成无罪,公诉被驳回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金艺成的无罪及公诉驳回判决已被法院确认。 16日,韩国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对金艺成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的挪用等嫌疑的部分无罪及部分公诉驳回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最终确认。 因此,金艺成在去年8月12日于仁川国际机场被捕后,经过约11个月,终于完全摆脱了司法风险。 金艺成因以名义公司“创新投资韩国”名义持有的IMS移动(原名“比我的车”)股票于2023年以460亿韩元出售给投资者,并以其中的243亿韩元虚假借贷给IMS代表赵永卓而被起诉。 当时,赵代表因面临个人债务危机而阻止了基金设立的失败,随后在投资确定后,从金艺成处收回了部分股权交易款项。 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这笔交易是金艺成与赵代表共谋的公司资金挪用。此外,金艺成还被指控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挪用5亿韩元,以及单独使用公司资金约9亿韩元用于子女教育等私人用途。 然而,一审和二审法庭均认为对243亿韩元的挪用嫌疑无法认定非法占有意图,因此宣判无罪。 法庭指出,赵代表在承担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最终为公司实现了460亿韩元的财产利益,因此仅凭其事后偿还部分股权交易款项的行为,难以认定其构成挪用。二审法庭同样认为金艺成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股票交易款项实际上是其所有,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团队的法律误解主张。 至于子女教育费挪用等其他个人挪用嫌疑,因其合法性问题而受到阻碍。 法庭认为这些嫌疑不在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具体调查对象范围内,因此作出了公诉驳回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这一一审判断符合其既有法律原则和特别检察法的调查范围,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的上诉。 最初,特别检察官团队关注到IMS移动在资本亏损状态下,能够从大企业等处吸引超过180亿韩元的大规模投资,可能与金建熙的影响有关。调查团队将此事件称为“家仆门”,并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调查,但金艺成的无罪确认最终未能揭示出疑点的实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7 00:16:00 -
‘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徐勋·金洪熙二审无罪…“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理解无误”在2020年“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中被起诉的文在寅政府对北方安全政策的核心人员在二审中再次被判无罪。 16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部(李承汉法官)对被控伪造公文书及损害名誉等罪名的徐勋前青瓦台国家安全室长和金洪熙前海洋警察厅长作出与一审相同的无罪判决。 法庭认为,虽然当时海洋警察厅的调查结果发布中存在一些急躁或夸大的表述,但难以将其评估为有意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事实或虚假公文书。 此次审判的核心争议在于2020年海警三次发布的关于已故海洋水产部公务员李大俊自愿月北判断的调查结果是否属于虚假公文书。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徐前室长等人指示海警编写和发布虚假材料以掩盖李的被击事实并伪造月北。 然而,法庭以伪造公文书罪的法律原则驳回了检方的主张。法庭表示:“在审视公文书内容的整体意图时,重要部分与客观事实相符,仅在细节上与真实情况存在些许差异或使用了稍显夸张的表述,不能视为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公文书。” 法庭进一步认为,作为认定有罪的前提条件的“发布内容的虚假性”并未得到证明。法庭指出:“已故(李大俊)在脱离‘木槿花10号’后被发现于朝鲜海域之前发生了什么,尚不明确,无法确认其内心意图为‘非自愿月北’的任何资料。”同时指出:“检方也无法确切推断其并非自愿月北。” 特别是法庭提到海警在第二、第三次调查结果发布中作为自愿月北的核心依据的“穿着救生衣的事实”和“向朝鲜军队表达月北意图的情况”,认为这是当时军警情报相对明确的事实。法庭表示:“基于这些事实,被告推断已故的自愿月北可能性是合理和相当的。” 此外,法庭还将海警的发布界定为“意见提出和评估”,而非“事实的陈述”。法庭认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虽然可以批评这种评估稍显急躁或使用了断定性的表述以夸大情况,但难以认为其编写和发布的内容与事实相悖到损害公共信用的程度。” 这表明,尽管国家机构的发布因其特性给予公众强烈信任,但其本质上提出的意见或评估并不等同于事实的陈述。 同时,对于金前厅长被控在遗属的信息公开申请中编写“没有四个机构的文件预测分析资料”的虚假通知,法庭也认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金前厅长对该指示有参与或下达。”因此驳回了该指控。 最后,法庭表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难以认为海警的发布内容是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内容或损害已故及遗属名誉的虚假事实。”并认为“一审的无罪判决没有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理解错误”,因此对两人作出无罪判决。 此前在一审中同样被判无罪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朴智元和前国防部长徐旭等人因检方未上诉,早已确认无罪,而二审仅针对徐前室长和金前厅长的部分指控进行了上诉。 审判结束后,徐前室长对媒体表示:“一审法庭和二审法庭都认可了我们当时判断的合理性和相当性。一审法院认为,基于一般常识,当时政府的判断并没有错误。”并对法庭表示感谢。 随后,徐前室长强烈批评了对他们进行调查和起诉的尹锡悦政府,称:“这是国家层面的不幸事件。将安全政策带入法庭,检察院和审计院对许多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最终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并表示:“希望今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因冤屈而牺牲的已故者表示哀悼,向遗属致以慰问。” 然而,遗属方面表示将提起上诉。在当天审判结束后,李氏的兄弟李来镇对媒体表示将提起上诉,并计划向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海事组织提起诉讼。同时,他预告将向宪法法院申请审判请求,指责法庭扭曲法律。 此外,李在明总统此前就该事件发表的言论被指侵犯司法权,李总统也被列为控告对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6 2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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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김남주诗人46年后在‘南民战’事件中被宣判无罪在朴正熙政权时期,因卷入“南朝鲜民族解放阵线(南民战)事件”而被判重刑并冤屈入狱的故김남주诗人,经过46年后终于被宣判无罪。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8部(法官韩大均)于9月2日在对김诗人的再审判决中,宣告其在违反国家安全法和反共法等指控上无罪。 法庭认为,김诗人在调查过程中遭到非法逮捕和拘留,并在遭受殴打和威胁等酷刑的情况下接受审讯。因此,调查机关所掌握的大部分证据被认定为非法收集,缺乏证据能力。 法庭还指出,当时公审过程中所作的自白,可能受到非法调查带来的心理压迫和影响,因而难以认定其可信性。法庭表示:“没有客观和明确的证据,仅凭自白无法认定指控有罪。” “南民战”是由1976年民族日报记者李在文、申香植、金炳权等人发起成立的组织。他们以批评维新体制和反帝国主义民族解放运动为目标,1979年因散发传单等原因,约80名组织成员及相关人员被捕。 김诗人于1978年通过韩国民主斗争委员会(民斗)加入南民战准备委员会,并在其机关报上发表抵抗诗,因制作反维新传单于1979年被无证强制逮捕。随后在非法拘留48天后接受审讯,1980年被判处15年监禁和15年资格剥夺。 김诗人服刑9年2个月后,于1988年因刑罚执行暂停而获得假释。然而,由于遭受酷刑后遗症等多种疾病,1994年因胰腺癌去世。传闻他在监狱中不断进行斗争,甚至用磨尖的牙刷在牛奶盒和铝箔上写诗。 김诗人在监狱中创作的250多首诗,从1984年出版的首部诗集《冥魂歌》开始,陆续通过《我的刀我的血》、《祖国是一个》等作品公开。 2006年,김诗人因反抗维新体制的贡献获得民主化运动相关者名誉恢复及赔偿审议委员会的认可,但司法上的名誉恢复并未实现。因此,家属于2024年6月申请再审,法院承认其非法拘留事实,经过约两年的再审程序,最终宣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01:52:1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金建熙家仆’金艺成无罪,公诉被驳回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金艺成的无罪及公诉驳回判决已被法院确认。 16日,韩国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对金艺成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的挪用等嫌疑的部分无罪及部分公诉驳回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最终确认。 因此,金艺成在去年8月12日于仁川国际机场被捕后,经过约11个月,终于完全摆脱了司法风险。 金艺成因以名义公司“创新投资韩国”名义持有的IMS移动(原名“比我的车”)股票于2023年以460亿韩元出售给投资者,并以其中的243亿韩元虚假借贷给IMS代表赵永卓而被起诉。 当时,赵代表因面临个人债务危机而阻止了基金设立的失败,随后在投资确定后,从金艺成处收回了部分股权交易款项。 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这笔交易是金艺成与赵代表共谋的公司资金挪用。此外,金艺成还被指控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挪用5亿韩元,以及单独使用公司资金约9亿韩元用于子女教育等私人用途。 然而,一审和二审法庭均认为对243亿韩元的挪用嫌疑无法认定非法占有意图,因此宣判无罪。 法庭指出,赵代表在承担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最终为公司实现了460亿韩元的财产利益,因此仅凭其事后偿还部分股权交易款项的行为,难以认定其构成挪用。二审法庭同样认为金艺成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股票交易款项实际上是其所有,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团队的法律误解主张。 至于子女教育费挪用等其他个人挪用嫌疑,因其合法性问题而受到阻碍。 法庭认为这些嫌疑不在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具体调查对象范围内,因此作出了公诉驳回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这一一审判断符合其既有法律原则和特别检察法的调查范围,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的上诉。 最初,特别检察官团队关注到IMS移动在资本亏损状态下,能够从大企业等处吸引超过180亿韩元的大规模投资,可能与金建熙的影响有关。调查团队将此事件称为“家仆门”,并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调查,但金艺成的无罪确认最终未能揭示出疑点的实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7 00:16:00 -
‘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徐勋·金洪熙二审无罪…“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理解无误”在2020年“西海公务员被击事件”中被起诉的文在寅政府对北方安全政策的核心人员在二审中再次被判无罪。 16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部(李承汉法官)对被控伪造公文书及损害名誉等罪名的徐勋前青瓦台国家安全室长和金洪熙前海洋警察厅长作出与一审相同的无罪判决。 法庭认为,虽然当时海洋警察厅的调查结果发布中存在一些急躁或夸大的表述,但难以将其评估为有意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事实或虚假公文书。 此次审判的核心争议在于2020年海警三次发布的关于已故海洋水产部公务员李大俊自愿月北判断的调查结果是否属于虚假公文书。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徐前室长等人指示海警编写和发布虚假材料以掩盖李的被击事实并伪造月北。 然而,法庭以伪造公文书罪的法律原则驳回了检方的主张。法庭表示:“在审视公文书内容的整体意图时,重要部分与客观事实相符,仅在细节上与真实情况存在些许差异或使用了稍显夸张的表述,不能视为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公文书。” 法庭进一步认为,作为认定有罪的前提条件的“发布内容的虚假性”并未得到证明。法庭指出:“已故(李大俊)在脱离‘木槿花10号’后被发现于朝鲜海域之前发生了什么,尚不明确,无法确认其内心意图为‘非自愿月北’的任何资料。”同时指出:“检方也无法确切推断其并非自愿月北。” 特别是法庭提到海警在第二、第三次调查结果发布中作为自愿月北的核心依据的“穿着救生衣的事实”和“向朝鲜军队表达月北意图的情况”,认为这是当时军警情报相对明确的事实。法庭表示:“基于这些事实,被告推断已故的自愿月北可能性是合理和相当的。” 此外,法庭还将海警的发布界定为“意见提出和评估”,而非“事实的陈述”。法庭认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虽然可以批评这种评估稍显急躁或使用了断定性的表述以夸大情况,但难以认为其编写和发布的内容与事实相悖到损害公共信用的程度。” 这表明,尽管国家机构的发布因其特性给予公众强烈信任,但其本质上提出的意见或评估并不等同于事实的陈述。 同时,对于金前厅长被控在遗属的信息公开申请中编写“没有四个机构的文件预测分析资料”的虚假通知,法庭也认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金前厅长对该指示有参与或下达。”因此驳回了该指控。 最后,法庭表示:“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难以认为海警的发布内容是损害公共信用的虚假内容或损害已故及遗属名誉的虚假事实。”并认为“一审的无罪判决没有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理解错误”,因此对两人作出无罪判决。 此前在一审中同样被判无罪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朴智元和前国防部长徐旭等人因检方未上诉,早已确认无罪,而二审仅针对徐前室长和金前厅长的部分指控进行了上诉。 审判结束后,徐前室长对媒体表示:“一审法庭和二审法庭都认可了我们当时判断的合理性和相当性。一审法院认为,基于一般常识,当时政府的判断并没有错误。”并对法庭表示感谢。 随后,徐前室长强烈批评了对他们进行调查和起诉的尹锡悦政府,称:“这是国家层面的不幸事件。将安全政策带入法庭,检察院和审计院对许多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最终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并表示:“希望今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因冤屈而牺牲的已故者表示哀悼,向遗属致以慰问。” 然而,遗属方面表示将提起上诉。在当天审判结束后,李氏的兄弟李来镇对媒体表示将提起上诉,并计划向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海事组织提起诉讼。同时,他预告将向宪法法院申请审判请求,指责法庭扭曲法律。 此外,李在明总统此前就该事件发表的言论被指侵犯司法权,李总统也被列为控告对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6 2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