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资而被判刑的阿尔特龙公司代表,二审维持实刑
因拖欠约200名员工的工资和数十亿韩元的退休金,汽车轮毂制造商阿尔特龙的代表在二审中被判处实刑。 全州地方法院刑事3-2部(首席法官徐秀晶)于22日对阿尔特龙代表柳某(60岁)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和退休金保障法等罪名判处2年6个月监禁。 在二审过程中,检方对部分适用条款和指控进行了修改,法庭依法撤销了原审判决,但维持了与一审相同的刑期。 法庭指出,柳某未支付的工资和退休金高达65亿韩元,受害员工人数众多。 法庭表示:“工资是员工及其家庭生计的来源,退休金是退休后生活安定的保障”,并强调“具有财产权性质和生存权性质”。 法庭还指出:“自犯罪发生至今已经过去相当长的时间,但大多数员工的损失仍未得到恢复”,并认为“被告未能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难以认为其为恢复损失做出了认真努力”。 柳某曾表示希望通过出售工厂来支付拖欠工资。然而,法庭认为在辩论结束后,柳某仅表示“正在努力”,并未提出可行的偿还计划。 由于新冠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经营恶化,柳某承认了其罪行,并且部分损失得到了恢复,部分员工请求从轻处理,这些因素被视为有利情节。 位于全北完州的阿尔特龙因经营困难,拖欠电费和燃气费,自2024年起反复停工和复工。该年12月,整个生产线停产。在此过程中,约200名员工未能领取工资和退休金而离开公司。 一审判决认为:“考虑到未支付金额和受害员工人数,罪责重大”,因此判处柳某2年6个月监禁,并依法拘留。 柳某和检方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检方在二审中请求判处柳某4年6个月监禁。 全国金属工会全北支部在判决后立即在全州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该判决。工会方面声称,整体拖欠损失规模已达100亿韩元。 工会指出:“数百名受害员工仍未得到救济,但法院再次给予企业主借口和逃避的机会”,并强调“工资拖欠不仅仅是简单的债务违约,而是侵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权的犯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