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保安因制止踢其下体的女性而被控殴打罪,但因CCTV录像显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最终被判无罪。
据法律界27日消息,昌原地方法院刑事4单独法庭(法官石东宇)对被控殴打罪的公寓保安A某(30岁)判决无罪。
根据起诉书,去年9月16日下午1时40分左右,A某在庆南昌原市义昌区一公寓后门被39岁女性B某用脚踢中下体,随后将B某推倒在地,被指控殴打。
当时,A某要求B某移除张贴的传单,并抓住B某的包,B某则用拳头多次打A某并踢其下体。
法院表示,“A某因接到传单相关投诉而行动,B某试图离开现场时抓住其包,B某用脚踢A某下体等事实得到确认。”并指出,“CCTV录像显示A某在推倒B某时,确保其未受伤,并在B某冷静后放开她。”
法院认为,“综合这些情况,A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不违反社会常规的正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