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韩国股市持续上涨,金融监督院开始加强对短期过热和杠杆投资扩大的市场风险管理。金融监督院将对综合金融投资公司的发行票据和综合投资账户(IMA)扩展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预先检查,同时大幅缩短会计审计周期,并加强对形式主义披露的审查,以加速恢复资本市场的信任。
金融监督院资本市场部门副院长黄善五在5月11日于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举行的资本市场问题简报会上表示:“在市场整体乐观的情况下,仅凭指数上涨并不足以判断市场,必须对潜在风险进行检查。”他还表示:“我们将持续推进制度改进,以促进长期投资文化的建立和市场信任的提升。”
股市突破7000点…警惕过热与短期交易风险
KOSPI指数在去年上涨76%后,今年截至7日又上涨74%。市场上的待投资资金也大幅增加。截至6日,投资者的保证金为130.7万亿韩元,综合资产管理账户(CMA)余额为112.7万亿韩元,股市待投资资金总额达到243.4万亿韩元。KOSPI的日均交易额也从去年的12.4万亿韩元激增至今年1月至4月的29.6万亿韩元。然而,金融监督院也关注到指数上涨背后潜藏的过热现象。今年截至4月,KOSPI上市公司中有948家,276家股票下跌;而在KOSDAQ上市的1804家公司中,有647家股票也出现下滑。这意味着尽管指数上涨,个股之间的分化加剧。
金融监督院特别指出,个人投资者的短期交易扩展是主要风险因素。由于韩国股市个人投资者占比较高,加之移动交易基础设施发达,短期交易活跃。黄副院长表示:“短期交易不仅会加大市场波动性,还会累积交易成本,侵蚀投资收益率。”
针对预计本月底上市的单一股票杠杆和反向ETF,金融监督院表示已意识到可能带来的波动性。黄副院长表示:“我们将在上市前进行充分的投资者教育,并在上市后持续关注交易模式和动态,制定应对方案。”
信贷融资激增…警告反向交易风险
金融监督院对信贷融资的增长表示担忧。截至今年4月底,信贷融资占市值的比例为0.58%,为近五年来的最低水平,但绝对规模却在迅速增加。信贷融资余额从去年年底的27.3万亿韩元增加至今年4月底的35.7万亿韩元,增加超过8万亿韩元。3月份由于中东战争的影响,股市大幅下跌时,反向交易金额一度飙升至1084亿韩元,是去年日均反向交易规模的22倍。
黄副院长指出:“信贷融资是利用借款进行投资,因此如果股价下跌,反向交易将导致投资损失扩大。”他强调:“投资者需要充分考虑损失风险和反向交易风险,在能够承受损失的范围内进行投资。”
金融监督院将检查各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现状和信贷融资余额的变化,并在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市场稳定。
发行票据与IMA扩展…共同管理流动性风险
金融监督院还公布了针对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发行票据和IMA扩展带来的风险管理加强方案。发行票据的融资余额从2020年底的15.6万亿韩元增加至今年3月底的54.4万亿韩元。去年年底引入的IMA也增长至2.9万亿韩元。金融监督院认为,短期融资的发行票据资金被运用于企业融资等长期资产,可能导致到期错配问题。IMA也有本金保全的义务,因此在投资资产出现问题时可能影响综合金融投资公司的健康。
黄副院长表示:“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发行票据或IMA融资,但必须投资于难以收回资金的企业融资,因此流动性问题不容忽视。”他补充道:“虽然需要提供风险资本,但如果出现到期错配导致流动性危机,必须共同关注。”
目前,金融监督院对发行票据和IMA分别要求维持超过100%的流动性比例,并指导进行危机情况分析和紧急资金筹措计划的制定。未来还计划通过调整NCR风险值等资本监管改革,促使集中于房地产的证券公司资金向生产性金融转移。
黄副院长表示:“截至3月底,发行票据7家公司的流动性比例为115%,发行票据本身的流动性比例为163%,目前并无大问题。”他强调:“提到的当前问题是为了提前应对。”
“会计舞弊必将被查出…大幅缩短审计周期”
在会计审计方面,金融监督院提出了早期淘汰不良企业和加强会计透明度的核心任务。金融监督院计划在今年内制定中长期路线图,将KOSPI的审计周期缩短至10年,KOSDAQ缩短至5年。首先将推动对KOSPI200企业实施10年的审计周期。目前,对国内上市公司进行一次审计平均需要20年。美国对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周期为3年,英国FTSE350企业为5年。
对出现不良迹象的企业的审查对象也将比去年增加30%以上。将对接近管理类别指定条件或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企业进行预先的精密审查,并启动会计、调查、披露部门的联合应对机制。
黄副院长提到,上市公司退市条件的加强可能会增加财务造假的动机。他表示:“会计基本上与上市退市相关,销售额标准将促使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进行销售虚增。”他还表示:“关于市值条件不足的问题,我们也在关注可能会有提升市值的尝试,并进行集中监测。”
“形式主义的披露不可接受…加强保护股东权益”
金融监督院还提出了加强披露审查和DART改进方案。将对披露格式进行改进,并同时改善金融监督院电子披露系统DART的功能,以提高普通股东的权益保护和披露信息的利用度。去年公司法的修订引入了股东忠实义务,但金融监督院认为部分企业未能充分反映这一宗旨,形式主义地进行披露。实际上,金融监督院已对某些企业在组织重组相关披露中未具体说明特别委员会讨论内容或股东沟通计划等情况发出了更正命令。
黄副院长表示:“我们将加强对企业理解修订公司法宗旨并撰写相关披露文件的指导。”
最近,关于汉华解决方案增资证券申报书的更正命令也是同样的原因。黄副院长表示:“确保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所需的信息充分及时是我们的目标。”他指出:“流动性风险的具体内容、增资以外的资金筹措手段的可能性、业绩改善前景的依据等被认为不足,因此要求更正命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