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预算处在第3次青年政策关系部长会议上发布了“婚姻友好型制度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主要推进任务包括:△住房支持 △税收支持 △资产形成。
首先,将放宽已婚青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目前,新婚夫妇的入住房屋收入标准比单身家庭更为严格,未婚时可以申请的住房,在结婚后可能会被拒绝。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将调整为未婚青年的两倍,以扩大入住房屋的机会。
对于已婚后仍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未婚青年,即使收入和资产标准超出,也允许其在一次情况下重新签约。为了减轻贷款负担,新婚夫妇在延长租赁贷款时,将不论合并收入如何,利率将降低50%,适用0.15个百分点的利率。
此外,本月内将针对结婚7年内的家庭(有2岁以下婴儿)设立新生儿特别供应,比例为民营住房的10%。
已婚夫妇若拥有两辆小型车,将允许每户享受一辆小型车的燃油税退税。关于小型车燃油税退税制度的维持与否,将根据深入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延长和改善制度。
为了帮助青年形成资产,将提供“婚姻激励”。青年未来储蓄的收入标准将大幅提高至单身家庭的两倍(年收入1179万元)。同时,将提高农业和渔业的定居支持金,并在夫妻独立经营的情况下,结婚后申请农业创业相关贷款的家庭也将获得更多支持。
计划处相关人士表示:“可逐步实施的任务将迅速纳入明年的预算案中,而需要与房地产市场状况、家庭债务管理等其他政策协调的任务,将经过充分讨论后,作为中长期任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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