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以各种请托为代价向政商界人士收受金品的金建熙女士被判处7年监禁,金女士的辩护团队表示:“在法律和事实关系方面还有充分的争辩余地”,并表示将上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1部(主审法官:赵顺杓)于26日下午对金女士因特定犯罪法第2条第1项的受贿罪判处7年监禁。
他还提到:“法庭称之为‘卖官鬻爵’,但在该案件的五个争议点中,金女士并没有提供特定的职位。”并反问道:“将此与卖官鬻爵联系起来是否合理?”
同时,蔡律师表示:“金女士一贯反思自己在第一夫人身份下接受礼物的轻率行为。”
另一位辩护律师崔智宇也指出:“本案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6个月,但这样的判决量刑实属罕见,认为这是过重的判决。”并强调:“作为第一夫人,不应受到特别的不平等待遇。”
他补充道:“最终是事物的公正回归。我们将纠正错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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