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于1日召开例行会议,决定了《互联网专业银行面对面业务范围的合理调整方案》。
金融委员会表示,近期由于青年未来储蓄特别中途解约业务处理、债务调整支持扩大、地方银行共同贷款活跃等情况,现实中需要面对面业务的案例逐渐增加,因此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
不过,互联网银行重申了制度的初衷,即所有银行业务应以非面对面方式处理,只有在法律、技术限制或消费者保护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例外允许面对面业务。
金融委员会明确表示,在企业贷款审查过程中,与代表或员工的面谈属于现行规定允许的“现场实地考察”范围。这意味着可以进行面对面面谈,以确认资金用途、还款计划和商业计划的可行性等。
允许的业务包括:△逾期债权管理和债务调整咨询 △对疑似伪造或变造文件的原件确认 △贷款资金使用目的及抵押物现状检查 △处理投诉和应对金融诈骗的消费者指导 △住房抵押贷款和租赁贷款相关权利关系确认 △在设定和执行抵押权过程中所需的业务 △为履行法律义务进行的现场确认等。
互联网银行如需开展上述面对面业务,必须在业务开始前7天向金融委员会事先报告业务内容、方式和范围等。
金融委员会表示:“此次方案是为了解决不可避免的互联网银行面对面业务的不确定性而采取的补充措施”,并强调“未来互联网银行应继续以设立初衷为准则,尽量减少面对面业务,持续推动非面对面业务的创新”。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