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于26日宣布,已制定《超市配送职业标准合同及使用指南》,以便与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的配送人员使用。
超市配送职业此前没有单独的标准合同,工作范围和佣金支付标准不明确,且存在对配送人员不利的合同签订问题。为此,劳动部对超市配送员、运输公司及大型超市相关人员进行了13次意见征集,制定了标准合同。
标准合同中包含了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佣金支付方式、合同期限及解除条件等基本合同事项。同时,禁止不公平交易行为、社会保险加入及保护配送人员权利的相关内容也被纳入其中。
特别是制定了水和大米等重物的品类订单量限制标准。在车辆故障或事故等情况下,合同中也明确不应将替代车辆费用强加给配送员。
此次制定使得劳动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各职业标准合同数量增加至30个,包括快递员和广播从业人员等。标准合同及使用指南可在劳动部、劳资发展基金会及工人连接中心的网站上查阅。
政府还在推动《劳动者权利基本法》和劳动者推定制的引入,以保护平台工作者和自由职业者等在现有劳动关系法下未能充分保护的人群。
劳动部部长金英勋表示:“此次标准合同的制定是超市配送人员与运输公司建立公平合同关系的第一步。”他期待“劳动者权利基本法的制定将进一步扩展书面合同和争议调解等权利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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