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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重生处理时间因地区差异最大可达4.6倍,义政府最长为13.2个月

金志润 기자 2026-10-04 09:16
春川最短仅2.9个月,全国平均6.4个月 徐英娇:应制定改善措施解决法院延误问题
照片=联合新闻
[照片=联合新闻]

由于高物价和高利率等经济不景气,重生和破产申请持续增加。根据4日联合新闻对最高法院法院行政处提交给徐英娇民主党议员办公室的资料分析,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的重生和破产案件处理时间在地区间存在最大4.6倍的差异。

个人重生案件从接收至开庭决定,春川地方法院的处理时间为2.9个月,最短;其次是水原重生法院4个月,仁川地方法院4.5个月,首尔重生法院4.9个月。相对而言,大邱重生法院的处理时间为12个月,义政府地方法院则为13.2个月,超过一年,达到了春川地方法院的4.6倍,几乎是全国平均时间(6.4个月)的两倍。

与其他破产和重生程序的平均处理时间相比,个人重生的平均时间从2024年的5.8个月增加至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6.4个月。今年上半年,个人破产案件从接收至宣判,水原重生法院的处理时间为1.8个月,最短;首尔重生法院为2.2个月。相对而言,大田重生法院的处理时间为5.1个月,最长,约为水原重生法院的2.8倍。

个人破产的平均处理时间从2023年的4.4个月缩短至今年上半年的3.1个月,减少了超过一个月。

在法人重生和法人破产中也发现了地区差距。法人重生案件的开庭决定,水原重生法院平均为0.9个月,首尔重生法院为1.1个月,而济州地方法院则为3.7个月,约为水原重生法院的4.1倍。法人破产案件的宣判,水原重生法院和大田重生法院分别为1个月,首尔重生法院为1.2个月,而济州地方法院则为4个月,显示出4倍的差异。

徐英娇议员表示:“无论居住在哪个地区,债务人都应获得迅速重生的机会。”并呼吁法院行政处应制定具体的改善措施,以解决延误严重的法院问题。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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