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黄包法》(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解法第2、3条修正案)实施以来,要求与原承包商谈判的下游工会企业已达460个,但实际达成协议的仅占0.65%。
根据13日国会气候能源环境劳动委员会所属的国民力量议员金伟相办公室从就业劳动部获得的资料,截至本月1日,与《黄包法》相关的原承包商共计460个(私营261个,公共199个),所属工会成员总数达到185,235人。
劳动部分析认为,工会方面优先与大型建筑公司进行谈判,并在观察其他企业的进展,公共部门则因照护及生活废物领域的劳资协商正在进行中,因此自行暂停劳动委员会程序。
其余222个(48.3%)正在进行的程序情况相似。其中171个经过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142个(30.9%)已进入本阶段。具体而言,81个正在进行初步谈判,61个正在进行实务谈判。
然而,现场仍然存在劳动委员会判断后未送达决定书(27个)、原承包商不承认用人单位性质(12个)、未进行谈判公告(29个)、再审申请(3个)等各种法律纠纷和程序延误。
尽管进展缓慢,至今实际达成协议的企业仅有3个。
首个达成协议的案例是上个月10日,现代制铁当津工厂与4家子公司(现代ITC、现代IEC、现代IMC、现代ISC)达成的集体协议。随后,建筑废物处理企业(株)汉江AMP成为中型企业中首个与下游工会签订集体协议的企业,展示了原承包商与下游谈判模式的扩展可能性。在公共部门,济州国际自由城市开发中心(JDC)记录了首个达成协议的案例。
就业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将指导劳资双方按照《劳动法》程序尽快推进原承包商与下游的谈判,并尽最大努力促进劳资之间的谈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