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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宗教团体干政可依法解散

王海纳 记者 2025-12-09 16:25
李대통령 "종교단체 정치개입…반사회적 행위 재단 해산시켜야"

9日,韩国总统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表示,宗教法人若违反宪法和法律、从事反社会或违法活动,应依法予以解散。李在明强调,法人团体与个人一样,如实施犯罪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韩国总统办公室消息,李在明当天在首尔龙山总统府主持国务会议时,就宗教团体涉嫌政治介入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法律适用情况。李在明向法制处长曺源徹询问,针对“以非法资金介入政治活动”的宗教团体,政府能否依法采取解散措施。
 

李在明此前曾指出,韩国存在宗教组织系统性违反政教分离原则、组织性介入政治活动的情况。他提到,日本曾对类似情况采取解散宗教法人的措施,要求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法律依据。

曺源徹在会上表示,宗教法人解散较符合《民法》第38条规定。该条款规定,若法人从事目的外活动、违反设立许可条件或从事损害公益的行为,主管机关可取消其法人许可。但他同时指出,必须确认宗教团体的行为是否达到“持续且严重违法”的标准。

 

李在明进一步询问解散相关程序、法律效果以及资产归属等问题。曺源徹介绍,韩国目前由主管机关直接作出许可取消决定;若法人章程未明确规定资产处理方式,财产将没收并上交国家。
 

总统府发言人姜有贞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总统在会议上并未点名具体宗教团体,仅就宪法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下政府可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解,相关讨论属于法律解释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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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韩国总统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发言。【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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