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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工会:没有绩效奖金制度化难以达成协议

郑普云 기자 2026-05-11 15:03
要求与营业利润挂钩的绩效奖金 在中劳委调解下重启谈判
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支部副委员会长李松怡等工会代表于11日在政府世宗厅中央劳动委员会第一调解会议室参加事后调解会议的情景。 [照片=联合新闻]
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支部副委员会长李松怡等工会代表于11日在政府世宗厅中央劳动委员会第一调解会议室参加事后调解会议的情景。 [照片=联合新闻]

[经济日报] 全球电子企业三星电子的劳资双方在重新启动工资与绩效奖金谈判的过程中,最大的工会将营业利润挂钩的绩效奖金制度化作为核心条件,进一步加大了施压力度。

三星电子最大工会——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支部(超企业工会)主席崔承浩在11日参加政府世宗厅中央劳动委员会举行的劳资事后调解会议前对记者表示:“我们持续要求将营业利润15%水平的绩效奖金支付和上限废除制度化。如果公司不表明对制度化的态度,调解将不会顺利。”

工会认为,绩效奖金的支付标准应以制度形式明确,而不是短期谈判的对象。崔主席指出:“公司过去曾承诺在业绩良好时积累资金以在亏损时期进行补偿,但实际上并未兑现。我们并不是在进行简单的承诺,而是从明确制度化的角度进行接触。”

不过,他表示:“如果公司方面有积极的变化,工会也可以考虑。”,留出了谈判的余地。

另一方面,关于与非半导体部门(如DX设备体验)共享绩效奖金的“全公司共同资源”问题,工会则维持原有立场。近期,工会内部围绕半导体(DS)中心的绩效奖金要求出现了劳劳冲突,但超企业工会决定在此次谈判中不处理该问题。

崔主席表示:“三家工会共同决定的事项现在很难改变。”并表示:“我们不想制造不诚实谈判的争议。”他还补充道:“作为过半工会,已获得法律地位,明年将积极审议共同资源问题。”

三星电子的劳资双方将在11日和12日两天内,在中央劳动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事后调解程序。事后调解是在原调解未达成协议后,依据劳资双方的合意重新进行的调解程序。如果调解方案得以提出,将具有与集体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此前,三星电子的劳资双方在2至3月进行的调解中未能达成协议,决定中止调解,但在之后经过劳动部的劝说,重新启动了谈判。

业界分析认为,三星电子工会要求对绩效奖金体系本身进行结构性改革,因此未来的谈判结果可能会影响整个半导体行业的绩效奖励标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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