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13日的联合新闻报道,正元午候选人方面在当天发表声明称,将以公职选举法中的“为落选目的而公表虚假事实罪”对金议员提起控告。
正候选人方面在声明中指出,金议员所依据的1995年10月的阳川区议会速记记录“仅是会议参与者发言的记录,不能作为客观资料”,并表示“金议员的主张显然是虚假事实”。
同时,正候选人方面还表示:“金议员的主张不过是重复了阳川区议会张某议员在事件发生9天后无任何依据地单方面提出的言论。”
对于金议员所称“当时提出问题的议员是无党派”的说法,正候选人方面回应称:“这是用手掌遮天”,并强调“当时基层议员因无法进行政党提名而是无党派,但该议员显然是民主自由党(国民力量的前身)的人士。”
与此同时,金在燮议员在当天上午的记者会上提出质疑,称正候选人关于“因对5·18民主化运动的认知差异而发生争执”的解释是谎言。
他展示了当时阳川区议会本会议的速记记录,称这是一起“在酒席上威胁拒绝与女服务员过夜的咖啡馆老板,并殴打制止的市民和警察的事件”,并呼吁正候选人“现在就向国民坦诚解释”。
正候选人在1995年10月担任阳川区区长秘书期间,因在阳川区内一家咖啡馆饮酒时殴打两名市民和两名警察而被起诉,并被判处罚款。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