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泄露军情机构人员名单,前国防部长金勇贤被判处实刑。
6月19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1部(法官赵顺杓)对金勇贤因违反军事刑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而提起的诉讼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此前,特别检察官团队对金勇贤请求判处5年监禁。
法庭指出:“被告作为国防部长,有义务保护军事机密和军人个人信息,以维护国家安全秩序,显然他非常清楚特种任务人员任务信息的保护必要性。然而,被告利用军队的指挥体系,使民间人士诺相元能够自由接触情报司人员的个人信息,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法庭还表示:“此事件的犯罪行为成为了没有任何实质性条件的戒严被宣布的动力之一,造成了不能仅仅视为军纪泄露或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的违宪、违法的紧急戒严宣布这一严重后果。”同时,法庭也指出,金勇贤至今未表现出任何悔意,这一情况也被考虑在量刑中。
此外,法庭未接受金勇贤方面关于该指控与已被单独起诉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罪重叠的“双重起诉”主张。法庭解释称:“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罪与军事机密泄露罪是构成要件不同的独立犯罪。”
金勇贤在判决后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将未被指定或管理为军事机密的内容认定为秘密,这是错误的判决,使军人的任务执行完全可以按照政权的意愿受到惩罚。”并表示将上诉。
另外,金勇贤除了此次判决外,还因与12·3紧急戒严事件相关的内乱罪于今年2月被判处30年监禁,目前正在接受二审。此外,他还因指示进行“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以制造戒严理由(一般叛国等)而被起诉,12日一审再次被判处3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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