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恩斯集团正在推进的休恩斯与休恩斯实验室的合并因小股东的反对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对双重上市监管的加强而陷入困境。公司以增强研发能力为合并理由,但休恩斯全球的普通股东则因核心非上市资产转移至上市公司而表示反对。
据业内消息,休恩斯在5月的董事会上决定吸收合并非上市子公司休恩斯实验室,并提出了增强研发(R&D)和扩大生物竞争力的计划。然而,休恩斯全球的小股东认为此次合并是核心增长资产的上市公司转移,试图规避双重上市和重叠上市,因此向金融监督院和交易所要求审查和调查,争议持续。
根据该标准,推动双重上市的母公司董事会需承担五项义务,包括股东影响评估、股东保护措施的制定、股东沟通或股东同意的确认、董事会表决及子公司通知、分阶段公告等。此外,还需设立独立特别委员会进行事前审议和表决程序,并要求物质分拆子公司的上市必须获得所谓的“3%规则”方式的股东同意。
分析认为,休恩斯与休恩斯实验室的合并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市场普遍认为,未来审查过程中公司提出的股东保护措施的水平将成为决定合并走向的关键变量。
实际上,休恩斯全球原计划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征求意见,但上个月决定推迟。公司在公告中表示,自双重上市指导方针发布后,决定推迟股东大会的日程。业内人士认为,“3%规则”的适用方式和普通股东保护程序是调整日程的背景。
小股东的不信任情绪也未能轻易平息。一些投资者在合并公告后,因股价波动对公司的意图提出质疑。
业内普遍认为,合并的成败最终取决于“股东说服力”。仅凭增强研发的理由难以平息小股东的担忧,合并比例的公正性、未来价值分配方式、与业绩挂钩的股票分配和补偿或额外分红承诺等具体股东保护措施及程序透明度将成为关键变量。
另一个变量是证券申报书审查和交易所的上市判断过程。金融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可能会重点关注母公司普通股东权益的损害情况,如果在未来审查过程中出现额外补充要求或审查延迟,合并日程可能会被推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不得不重新审视或提出补救措施。
休恩斯的案例可能成为制药和生物行业在治理结构重组和子公司价值转移方面冲突如何发展的试金石。业内人士表示:“在双重上市相关监管整顿开始的时刻,企业应准备更精细的股东保护设计和透明的沟通,以免失去投资者的信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