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建筑商尹中天的勾结疑云而对媒体及法务部相关人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尹갑근前大邱高检长在上诉中败诉。
据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民事13-1部(审判长白康镇、李圭弘、黄珍九法官)于9月2日对尹前高检长对JTBC及前社长手锡熙、当时的记者等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上诉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部分胜诉的判决,判决原告败诉。这一判决完全推翻了要求被告共同赔偿7000万元的一审判决。
报道发布后,尹前高检长强烈反驳,称“与尹中天没有任何面识,根本没有打高尔夫或共进晚餐的事实”,并对JTBC等提起了超过3亿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一审法院曾支持尹前高检长的诉求,认为该报道超出了对公职人员的合理监督,是恶意和草率的攻击。特别是,法院认为尹中天司机的证言和调查报告的可信度难以认可,媒体在未经过充分事实核实的情况下,将勾结疑云以接近事实的形式传达,因此承认了7000万元的赔偿责任。
然而,上诉法院的判断有所不同。法院认为,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报道内容的虚假性,否则难以追究名誉损害责任。法院承认JTBC在调查过程和报道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当或不足之处,但认为仅因调查过程中提出的疑云未能在事后得到客观确认,就难以追究媒体的名誉损害责任。
法院指出,该报道直接符合对公职人员及公职社会的监督和批评这一媒体的公益使命。只要存在足够和合理的依据提出疑云,就不能仅因部分调查过程的问题而轻易限制媒体的自由和报道的公共性。
关于核心争议的尹中天司机证言的可信度,法院也作出了不同的解读。法院认为,司机在2013年警方调查时和2019年过去事务调查时的证言不同,可能是由于时间推移导致记忆模糊的自然现象。
此外,尹前高检长还针对与他有勾结疑云的法务部检察过去事务委员会相关人员提起了超过5亿元的损害赔偿诉讼。诉讼对象包括前过去事务委员会代理委员长郑汉中、曾任委员的金勇民议员及负责调查实务的前检察官李圭元等。
同一审判庭在此案中也维持了原告败诉的判决。法院认为,过去事务委员会的调查及审议发布内容不能断定为虚假,并且对调查内容泄露给媒体的过程也难以追究违法的损害赔偿责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