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在无偿增资公告前购买股票而获得不当利益的生态科技子公司生态科技HN前代表被判刑。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石俊)对因违反资本市场法被起诉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款1.5亿韩元,同时命令追缴6180万韩元的原判决予以确认。
一审和二审均对这些指控作出了有罪判决。
在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生态科技HN在2021年7月7日公告“目前正在审查无偿增资”时,该信息不应视为未公开信息。
然而,一审法庭表示:“仅凭‘正在审查无偿增资’的公告内容,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
对此,法庭解释称:“这只是模糊地表明生态科技HN正在审查未来的无偿增资,且仍留有变更的余地,具体的时间和无偿增资比例也无法得知。”
二审也认为:“该公告中并未包含无偿增资的具体时间、规模及新股分配比例等对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事项,因此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被公开到足以对投资决策产生重要价值的程度。”
A某还因在2021年生态科技的第三季度营业利润和当期销售额等业绩公告前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获得约4000万韩元的不当利益,但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未能证明A某在公告前获取了该信息,因此判决无罪。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