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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法’新闻 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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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BC香港法人成为首个因无借贷卖空被起诉的机构,最终无罪因涉嫌违反无借贷卖空规定而首次被起诉的全球投资银行(IB)汇丰银行(HSBC)香港法人成功获得无罪判决。大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于8日确认了对HSBC香港法人的无罪判决,涉及资本市场法的上诉审理。HSBC香港法人的交易员A等3人于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以无借贷方式卖空了包括酒店新罗在内的9家上市公司共计318,781股(价值约157亿8468万韩元)的股票,并于2024年3月被起诉。HSBC法人与其一起因连带责任被起诉。卖空是指在预期股价下跌时,提前借入股票进行出售,待股价实际下跌后再以低价购回归还。在韩国,无借贷卖空被视为非法行为。HSBC香港法人与其他全球投资银行一起,因无借贷卖空违规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调查,并于2023年12月被举报,随后接受检方调查。2024年3月,资本市场法中关于无借贷卖空的处罚规定首次被引入,HSBC香港法人成为首个被起诉的案例。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明知其行为违反规定而进行无借贷卖空”,因此对HSBC香港法人作出无罪判决。自检方调查阶段起,HSBC香港法人的法律代理人光大律师事务所表示:“目前无借贷卖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未来也必然会继续成为问题,此次判决在于为无借贷卖空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能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提供了指导意义。”光大律师事务所还补充道:“在为HSBC香港法人辩护的过程中,展现了在调查程序、刑事审判应对方面的高水平基本能力,以及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和外国金融机构在国内刑事程序应对方面的专业性,从而取得了完全胜诉的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8 21:16: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前生态科技HN代表因股票交易获刑因在无偿增资公告前购买股票而获得不当利益的生态科技子公司生态科技HN前代表被判刑。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石俊)对因违反资本市场法被起诉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款1.5亿韩元,同时命令追缴6180万韩元的原判决予以确认。A某因提前知晓生态科技HN的无偿增资计划,并在该信息公告前的2021年6月29日至7月15日期间购入股票,获得约1.3亿韩元的不当利益而被起诉。此外,A某还因利用生态科技另一子公司生态科技BM在2021年第三季度公布的销售额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获得约5.4亿韩元的不当利益。一审和二审均对这些指控作出了有罪判决。在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生态科技HN在2021年7月7日公告“目前正在审查无偿增资”时,该信息不应视为未公开信息。然而,一审法庭表示:“仅凭‘正在审查无偿增资’的公告内容,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对此,法庭解释称:“这只是模糊地表明生态科技HN正在审查未来的无偿增资,且仍留有变更的余地,具体的时间和无偿增资比例也无法得知。”二审也认为:“该公告中并未包含无偿增资的具体时间、规模及新股分配比例等对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事项,因此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被公开到足以对投资决策产生重要价值的程度。”A某还因在2021年生态科技的第三季度营业利润和当期销售额等业绩公告前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获得约4000万韩元的不当利益,但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未能证明A某在公告前获取了该信息,因此判决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3:08:00 -
《资本市场法》修正案通过,强制公开收购50%+1股一项强制要求在收购上市公司时进行公开收购的法律草案,已在朝野达成一致后通过了金融委员会的审议。 国会金融委员会于17日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法部分修正案》(资本市场法修正案)。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引入“强制公开收购制度”,要求在上市公司并购时,通过公开收购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份,以保障小股东在控制权变更时能够以附加“经营权溢价”的价格出售股票。 此前,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与在野党国民力量的政策委员会于15日在民生政策联席会议上达成了包括该法案在内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的共识。 此次通过的修正案规定,强制公开收购的条件为成为持有发行股份总数25%以上的最大股东,或现有最大股东额外购买25%以上股份时。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需向普通股东公开收购超过50%+1股减去其现有持股的股份。 金融委员会委员长李亿权在修正案通过后表示:“通过与普通股东共享原本仅由控股股东享有的经营权溢价,预计将有助于实现股东平等价值。” 然而,国民力量的调正勋议员、共同民主党的朴洪培议员和社会民主党的韩昌敏议员对此修正案投了弃权票。 调议员担心,该制度实施后,防御经营权时需要过多资本,可能导致只有大型全球资本能够参与国内并购。相反,韩议员则表示:“强制收购所有剩余股份是更为理想的做法,如果设定为50%+1股,现有控股股东仍然能够享有控股权溢价,但所有普通股东难以共同分享。” 此外,今天通过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将经过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审查,随后提交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3:56:00 -
金融委员会对四家公司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不当利益提起检察院控告金融监管机构对四家公司因利用内幕未公开信息获取不当利益采取了检察院控告等措施。同时,对利用该信息的二、三级信息接收者也因扰乱市场秩序被处以罚款。 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在第16次证券期货委员会例会上表示,针对公开收购预定公司的员工、新技术事业金融专业公司的管理层、参与上市公司股票及管理权收购的财务投资者、制造业股票大宗购买者代理等四个主体,因涉嫌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法》采取了上述措施。 金融委员会指出,公开收购预定公司A及其关联公司B的五名内部人员C等,因在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利用与职务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B公司股票交易,或将信息传递给11名第一手信息接收者,获取了数亿韩元的不当利益。 在此过程中,五名二手信息接收者也因接收未公开信息而获取了总计9000万韩元的不当利益。此外,B公司两名高管在被任命后,利用自己或他人名义的账户购买和处置B公司股票,未履行持有状况报告义务,涉嫌违法。 新技术事业金融专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也因在工作中获取了负面未公开重要信息,避免了数十亿韩元的损失而被控告。 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将获取的信息传递给朋友进行股票交易,并因意识到合同即将被取消而避免了损失。 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及亲属通过他名账户获取不当利益的制造业相关人员也被控告。 《资本市场法》不仅禁止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还禁止利用关于股票公开收购实施和中止的未公开信息及大宗购买和处置信息进行的交易行为。 因此,公开收购预定者、大宗购买和处置者的员工等内部人员如利用职务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让他人利用,将面临《资本市场法》违反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罚款(不当利益的最高六倍),以及不当利益的最高两倍的罚款。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不仅是内部人员和第一手信息接收者,甚至是从第一手信息接收者那里接收未公开信息并利用进行交易的行为,也可能面临不当利益的最高1.5倍罚款。”同时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和主要股东自成为高管或主要股东之日起五天内,必须向金融监督院报告自己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未履行,将面临《资本市场法》违反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以一年以下的监禁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3:32:00 -
三星证券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亚州经济主要新闻 ▷三星证券终于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体制正式启动 - 金融委员会于9日召开第15次例会,审议并决定了对三星证券根据《资本市场法》第360条的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的许可。因此,三星证券可以利用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进行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等。 - 发行票据是指符合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等条件的超大型投资银行(IB)在金融监管机构许可下发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是从客户那里筹集资金以用于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的核心筹资手段。 - 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国内证券公司的发行票据余额为55万9291亿韩元,较去年第二季度末的44万3912亿韩元增加了11万5380亿韩元,增幅为26.0%。 - 未来,随着包括梅里茨证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计划进入发行票据业务,竞争预计将更加激烈。新参与者的进入可能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率和产品竞争加剧。 - 然而,市场扩张的同时,证券公司的资金运用压力也可能加大。由于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需要确保一定水平的收益性,因此随着竞争的加剧,管理筹资利率与运用收益之间的收益性变得尤为重要。 ◆主要报告 ▷主导股若成功反弹,持续持有优于获利了结 - 进入9月,半导体、人工智能(AI)设备投资(Capex)等上半年的主导股开始尝试反弹。与此同时,7、8月表现优异的被忽视股票(软件、价值股)则在喘息。 - 预计9至10月将出现对上半年主导股有利的市场环境。上半年主导股的业绩和估值优势未能反映在7、8月的股价上,原因在于波动性飙升和未清算的剩余杠杆。 - 进入9月,波动性急剧下降,为业绩投资创造了机会。季节性对9至10月的主导股是有利的。然而,需要反弹的触发因素,OpenAI的阿斯特拉似乎起到了触发作用。 - 现在是思考下一步的时候。如果波动性已经显著降低,但主导股的业绩/估值优势仍未能推动反弹,这将意味着市场结构与过去三年有所不同。如果9至10月主导股反弹失败,则需要重新布局。 - 如果在9至10月新的资金力量推动上半年主导股反弹,年末时它们可能会回归,从而实现连续上涨。主导股上涨时,持续持有/追击买入似乎比获利了结更为有利。 ◆收盘后(9日)主要公告 ▷巴伦森E&A,增资263亿韩元……向MI公司等进行三方分配 ▷CSA宇宙“以4100万韩元追加收购PLO基金股票……持股比例100%” ▷Nexada Dynamics,增资300亿韩元……向世元创新技术进行第三方分配 ◆基金动态(截至8日,不包括ETF) ▷国内股票型:-5万5352亿韩元 ▷海外股票型:3921亿韩元 ◆今日(10日)主要日程 ▷韩国:失业率(8月) ▷中国:消费者物价指数(8月)、生产者物价指数(8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17:20:00 -
三星证券终于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三星证券终于获得了发行票据的许可。这是自2017年被指定为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以来,时隔9年获得的许可。随着去年基于发行票据业务获得许可的基于证券公司,三星证券的加入使得发行票据市场的竞争扩大至八家公司。预计在今年上半年接近56万亿韩元的发行票据市场中,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竞争将更加激烈。 金融委员会于9日召开第15次例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三星证券根据《资本市场法》第360条的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的许可。因此,三星证券可以利用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进行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等。 发行票据是符合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等条件的超大型投资银行(IB)在获得金融监管机构许可后可以发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是从客户那里筹集资金并用于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的核心融资手段。 根据金融投资行业的数据,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国内证券公司的发行票据余额为55万9291亿韩元。与去年第二季度末的44万3912亿韩元相比,增加了11万5380亿韩元,增幅为26.0%。韩国投资证券的第二季度末发行票据余额为22万4680亿韩元,位居第一。其次是KB证券的11万31亿韩元、未来资产证券的10万5776亿韩元和NH投资证券的8万7752亿韩元。这四家公司的余额接近52万亿韩元,占据了整个市场的大部分。 去年获得发行票据业务许可的第五家证券公司——基于证券,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的余额扩大至1万8160亿韩元。哈拿证券的余额为9993亿韩元,信韩投资证券的余额为2899亿韩元。哈拿证券和信韩投资证券去年底获得了金融委员会的发行票据业务许可。 未来,随着包括梅里茨证券在内的证券公司计划进入发行票据业务,竞争预计将更加激烈。分析认为,新进入者的加入可能会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率和产品竞争。虽然代信证券尚未明确表示是否进入发行票据业务,但其自有资本也超过4万亿韩元。 然而,市场的扩大也可能加大证券公司资金运用的压力。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需要确保一定水平的收益性,因此竞争越激烈,融资利率与运用之间的收益性管理就越重要。此外,持续确保适当的运用场所,如风险投资等的压力也可能加大。 金融投资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发行票据的收益性可能会因市场利率和融资利率的变化而大幅波动,因此仅仅扩大融资规模并不容易实现稳定收益。最终,关键在于以多低的成本筹集资金,以及如何高效运用这些资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01:28:00 -
警方将防弦熙以不拘留方式移送检方,检方或将要求补充调查警方将涉嫌在HYBE企业公开(IPO)过程中欺骗投资者以获取2600亿韩元不当得利的防弦熙以不拘留状态移送至检方。由于检方与警方在资本市场法上是否成立欺诈性不当交易的看法存在分歧,检方可能会要求再次进行补充调查。 3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警察厅广域调查队金融犯罪调查队当天以违反资本市场法的罪名将防弦熙等5人不拘留移送至首尔南部地方检察院。 防弦熙等人被指控在2019年向现有股东解释没有上市计划,诱导其将持有的股份出售给特定的私募基金,随后在HYBE上市后处置股票以获取不当得利。 警方调查发现,防弦熙在2019年4月指示考虑IPO作为融资方案,并于同年7月组建了上市准备团队。然而,防弦熙方面在同年8月至10月期间向现有股东解释没有上市计划,并建议其出售股票。 私募基金相关人士在同年10月至11月期间向投资者透露HYBE的上市计划和预期收益,随后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C)收购了现有股东的股份。HYBE于2020年10月在证券市场上市,私募基金方面则在两次中将持有的所有股票出售。 警方估算的不当得利总额为2631亿韩元。法院已接受对该金额的全部起诉前追缴保全申请。防弦熙被认为获得了约1500亿韩元的不当得利。 检方与警方在防弦熙的行为是否侵犯资本市场秩序的问题上存在立场差异。警方认为,隐瞒上市信息、收购旧股、上市后处置股票及收益分配构成一个有计划的犯罪行为,因而属于侵犯资本市场公正性和信任的“社会法益侵害”。 而检方则认为,欺骗现有股东转让股份的行为更接近于对个别投资者的“个人法益侵害”。 警方于4月21日申请对防弦熙的拘留令,但检方以缺乏拘留必要性和社会法益侵害的说明为由予以拒绝。警方在同月30日再次申请拘留令,但检方认为前次的补充要求未得到充分执行,再次拒绝。 警方随后审查了国内外判例,并征求了学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意见,但维持了原有判断。由于未能缩小与检方的分歧,且没有出现新的理由,警方未申请第三次拘留令,而是将案件移送。 在两次拒绝拘留令的过程中,检方指出的法律争议尚未解决,因此检方直接起诉的难度较大。检方在审查调查记录后,可能会要求警方进行补充调查或直接展开补充调查。 一位曾任检察官的律师表示:“检方在两次认为需要补充的部分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起诉将会增加证明指控的负担。” 防弦熙的辩护团队表示:“我们一直基于客观资料和证据对提出的内容进行一致的说明,期待未来的程序能够透明地解决这些疑虑。”
2026-09-04 01:48:00 -
专家投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企业全球增长的新机遇在今年7月初,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发布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方案”。自2月份意见征集方案发布以来,经过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及经济团体的意见征集,最终方案得以确定。 最初的意见征集方案建议在实施首年针对连接资产总额超过3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进行逐步推广,但最终公示范围大幅扩大至连接资产总额超过10万亿韩元的公司。此外,公示方式也由最初的证券交易所公示转变为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公示,即法定公示,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措施。政府与执政党计划制定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并在年内确定。 根据规定,2028年需进行公示的企业,其公示对象为2027财年,因此实际上只有6个月的准备时间。而连接资产总额在30万亿至1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首次公示时间将从2029年提前至2028年。此外,由于直接进行法定公示,不诚实公示等行为将受到《资本市场法》下的行政制裁、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的全面适用。虽然预计将设立三年的免责条款,但公示对象企业的负担显著增加。尤其是针对所谓的“绿色洗涤”,即环保伪装行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企业的经营风险预计将大幅增加。 由于最终方案比初稿更为严格,提前准备可持续性公示的企业面临紧迫局面。尽管有三年的免责条款和第三方认证的强制化以及Scope 3的豁免,但考虑到企业的准备情况和自愿实施的可持续性公示现状,当前公示对象企业及未来可能成为公示对象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因此,政府在《资本市场法》修订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系统来支持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促进健康的资本市场的建立。 可持续性公示不仅限于提供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信息。随着可持续性公示的强制化,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责任和角色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表明,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如人权和供应链)以及未来导向的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必须进行必要的经营模式转变,并在实际执行中面临新的挑战。 企业需要识别气候、社会和治理方面的风险与机遇,并将其纳入经营战略、投资计划、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中,这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进行全面的改进,甚至是创新。从这一角度来看,为了满足全球标准,企业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实践进行重大变革,并在以业绩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中,建立对当前和未来机遇及风险因素的数据收集、管理和验证体系,因此需要对ESG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性改进。 非公示义务企业同样面临类似挑战。随着国内外公示义务的实施,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对符合全球标准的ESG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ESG推动能力将成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非公示义务企业也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主要经营业务特性,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通过ESG管理来提升外部竞争力。
2026-08-17 19:56:00 -
光大律师事务所员工二审被判实刑,部分减刑因未经授权查看律师电子邮件获取未公开信息并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数十亿韩元的光大律师事务所前计算机室员工在二审中被判实刑。部分与公开收购相关的未公开信息利用指控未能证明,导致有罪范围缩小,罚金和追缴金有所减轻。 根据31日的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部(首席法官李承汉)对因违反资本市场法及信息通信网络法而被起诉的光大前员工甲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96亿韩元,追缴金98亿356万韩元。与其共同被起诉的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58亿韩元,追缴金52亿340万韩元。 甲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600亿韩元,追缴金182亿韩元,但在二审中刑期、罚金和追缴金均有所减少。乙某的有期徒刑维持在3年,但罚金和追缴金有所减轻。二审法庭还取消了两人保释的状态。 法庭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正性和可信性,还降低了公众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的信任,属于严重犯罪。”法庭强调:“即使是因职务知晓的信息,也不应在非正当的工作目的下使用,然而被告仍然沉迷于金钱利益,毫无愧疚感,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不过,法庭对部分指控的判断进行了推翻。法庭认为,原审认定的部分企业公开收购相关未公开信息利用指控“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无可合理怀疑”,因此判定为无罪。此外,甲某以检方所主张的方式获取部分未公开信息的事实未得到充分证明,乙某的未公开信息获取时间也与原审判断不同。 法庭表示,基于上述判断,部分指控被判无罪,导致不当得利金额减少,因此对罚金和追缴金进行了减轻处理。 甲某和乙某在光大计算机室工作期间,自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未经授权查看律师及秘书的电子邮件账户和文档管理系统,获取咨询公司的公开收购、增资、股票转让合同等未公开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调查显示,他们动用家庭名义账户和贷款资金交易了5家公司的股票,甲某非法获利约10亿韩元,乙某约5亿韩元。 与此同时,同一法庭当天还对MBK Partners旗下基金管理公司MBK特殊情况(SS)前员工高某等3人的资本市场法违反案件进行了判决。 高某因利用公开收购准备会议和投资资料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将其传递给朋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3000万韩元。其余两名因接收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8个月,缓刑1年,均较一审有所减轻。法庭认为,高某并未直接从犯罪中获利,且接收信息的人并未积极要求提供未公开信息,因此给予其有利的考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1 01:40:00 -
世宗律所首创国内‘一站式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世宗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吴钟汉)近日宣布,针对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将董事候选人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利益冲突等作为核心投票判断标准的趋势,首创国内‘一站式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咨询体系,支持企业董事任命的全过程。 近年来,企业董事任命标准正在迅速变化。今年的定期股东大会上,激进投资基金推荐的候选人经过激烈的投票竞争,成功当选为独立董事,显示出候选人的专业性、独立性及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等客观资格在实际投票结果中日益重要。 过去,推荐主体或经历是主要考虑因素,而如今,客观验证候选人自身资格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治理任务。 这一变化与制度性趋势密切相关。近期《公司法》的修订加强了对董事会独立性和责任性的要求,国会也提出了要求更全面披露董事和审计候选人独立性判断依据、与大股东关系、其他企业的兼任情况等的法案。 因此,客观审查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将成为构建负责任董事会和获取投资者信任的核心要素。 在海外,这种审查已经成为普遍的董事任命程序。ISS和Glass Lewis等全球投票权咨询机构将候选人的独立性、利益冲突及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等作为主要审查标准,国内的投票权咨询机构也在不断提升审查体系,以反映全球标准。企业在董事任命阶段需要建立客观透明的审查程序,并合理地向股东和投资者解释其判断依据。 为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世宗基于今年首次公开的董事候选人验证程序的咨询经验,制定了适合一般企业使用的标准化董事任命咨询服务。该服务不仅限于候选人评估,更着重于帮助企业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解释候选人任命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世宗的‘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不仅仅是评估候选人,还旨在帮助企业提前检查董事任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声誉风险,以便做出客观透明的决策。 审查结果将以企业治理研究所名义的资格验证报告形式提供,必要时还会发放资格确认书。该报告可作为董事候选推荐委员会的审议资料,以及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的说明资料。通过此举,企业能够提高董事任命过程的客观性和透明度,更有效地向利益相关者解释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世宗将针对企业正在审查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以下综合性审查:△根据《公司法》和《资本市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任职资格;△通过分析与大股东及特定关系人的关系进行独立性审查;△分析过去的董事会出席率及议案表决记录;△基于兼任现状进行职务履行可能性审查;△分析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综合考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的主要审查标准进行风险分析。企业可以基于此客观标准判断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并提前管理任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声誉风险。 安孝燮世宗企业治理研究所所长表示:“最近的董事任命已不仅仅是寻找合适人选的程序,而是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股东信任的重要决策过程。现在企业需要能够客观地解释‘为什么这个候选人合适’,而候选人验证将成为企业治理程序中的必需环节。” 世宗企业治理战略中心及企业治理研究所的总负责人李东建代表律师(研修院29期)也表示:“世宗将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帮助其有效应对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投资者的高期望,包括董事任命、董事会构成与运营、股东权利应对、企业价值提升及治理结构改善等方面。”他还表示:“未来,我们将持续提升相关服务,成为企业在董事会运营全过程中的可信赖合作伙伴。” 此外,世宗企业治理战略中心下的‘企业治理研究所’由企业治理及资本市场领域的专家安孝燮首席专家带领,与李东建代表律师(研修院29期)、李淑美律师(研修院34期)等企业治理及经营权争议领域的专家紧密合作,提供包括董事候选人资格验证、股东回报及投资者关系战略制定、企业价值提升计划及相关披露、控股股东继承战略咨询、董事会运营现代化方案、管理层薪酬政策制定等涵盖企业治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世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是韩国代表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约700名专家,提供包括并购、金融、诉讼、税务、知识产权、劳动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优化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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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BC香港法人成为首个因无借贷卖空被起诉的机构,最终无罪因涉嫌违反无借贷卖空规定而首次被起诉的全球投资银行(IB)汇丰银行(HSBC)香港法人成功获得无罪判决。大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于8日确认了对HSBC香港法人的无罪判决,涉及资本市场法的上诉审理。HSBC香港法人的交易员A等3人于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以无借贷方式卖空了包括酒店新罗在内的9家上市公司共计318,781股(价值约157亿8468万韩元)的股票,并于2024年3月被起诉。HSBC法人与其一起因连带责任被起诉。卖空是指在预期股价下跌时,提前借入股票进行出售,待股价实际下跌后再以低价购回归还。在韩国,无借贷卖空被视为非法行为。HSBC香港法人与其他全球投资银行一起,因无借贷卖空违规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调查,并于2023年12月被举报,随后接受检方调查。2024年3月,资本市场法中关于无借贷卖空的处罚规定首次被引入,HSBC香港法人成为首个被起诉的案例。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明知其行为违反规定而进行无借贷卖空”,因此对HSBC香港法人作出无罪判决。自检方调查阶段起,HSBC香港法人的法律代理人光大律师事务所表示:“目前无借贷卖空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未来也必然会继续成为问题,此次判决在于为无借贷卖空的违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能成为刑事处罚的对象提供了指导意义。”光大律师事务所还补充道:“在为HSBC香港法人辩护的过程中,展现了在调查程序、刑事审判应对方面的高水平基本能力,以及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和外国金融机构在国内刑事程序应对方面的专业性,从而取得了完全胜诉的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8 21:16: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前生态科技HN代表因股票交易获刑因在无偿增资公告前购买股票而获得不当利益的生态科技子公司生态科技HN前代表被判刑。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石俊)对因违反资本市场法被起诉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罚款1.5亿韩元,同时命令追缴6180万韩元的原判决予以确认。A某因提前知晓生态科技HN的无偿增资计划,并在该信息公告前的2021年6月29日至7月15日期间购入股票,获得约1.3亿韩元的不当利益而被起诉。此外,A某还因利用生态科技另一子公司生态科技BM在2021年第三季度公布的销售额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获得约5.4亿韩元的不当利益。一审和二审均对这些指控作出了有罪判决。在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生态科技HN在2021年7月7日公告“目前正在审查无偿增资”时,该信息不应视为未公开信息。然而,一审法庭表示:“仅凭‘正在审查无偿增资’的公告内容,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对此,法庭解释称:“这只是模糊地表明生态科技HN正在审查未来的无偿增资,且仍留有变更的余地,具体的时间和无偿增资比例也无法得知。”二审也认为:“该公告中并未包含无偿增资的具体时间、规模及新股分配比例等对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事项,因此难以认为与无偿增资相关的信息已被公开到足以对投资决策产生重要价值的程度。”A某还因在2021年生态科技的第三季度营业利润和当期销售额等业绩公告前利用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获得约4000万韩元的不当利益,但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未能证明A某在公告前获取了该信息,因此判决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3:08:00 -
《资本市场法》修正案通过,强制公开收购50%+1股一项强制要求在收购上市公司时进行公开收购的法律草案,已在朝野达成一致后通过了金融委员会的审议。 国会金融委员会于17日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法部分修正案》(资本市场法修正案)。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引入“强制公开收购制度”,要求在上市公司并购时,通过公开收购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份,以保障小股东在控制权变更时能够以附加“经营权溢价”的价格出售股票。 此前,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与在野党国民力量的政策委员会于15日在民生政策联席会议上达成了包括该法案在内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的共识。 此次通过的修正案规定,强制公开收购的条件为成为持有发行股份总数25%以上的最大股东,或现有最大股东额外购买25%以上股份时。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需向普通股东公开收购超过50%+1股减去其现有持股的股份。 金融委员会委员长李亿权在修正案通过后表示:“通过与普通股东共享原本仅由控股股东享有的经营权溢价,预计将有助于实现股东平等价值。” 然而,国民力量的调正勋议员、共同民主党的朴洪培议员和社会民主党的韩昌敏议员对此修正案投了弃权票。 调议员担心,该制度实施后,防御经营权时需要过多资本,可能导致只有大型全球资本能够参与国内并购。相反,韩议员则表示:“强制收购所有剩余股份是更为理想的做法,如果设定为50%+1股,现有控股股东仍然能够享有控股权溢价,但所有普通股东难以共同分享。” 此外,今天通过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将经过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审查,随后提交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3:56:00 -
金融委员会对四家公司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不当利益提起检察院控告金融监管机构对四家公司因利用内幕未公开信息获取不当利益采取了检察院控告等措施。同时,对利用该信息的二、三级信息接收者也因扰乱市场秩序被处以罚款。 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在第16次证券期货委员会例会上表示,针对公开收购预定公司的员工、新技术事业金融专业公司的管理层、参与上市公司股票及管理权收购的财务投资者、制造业股票大宗购买者代理等四个主体,因涉嫌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法》采取了上述措施。 金融委员会指出,公开收购预定公司A及其关联公司B的五名内部人员C等,因在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利用与职务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B公司股票交易,或将信息传递给11名第一手信息接收者,获取了数亿韩元的不当利益。 在此过程中,五名二手信息接收者也因接收未公开信息而获取了总计9000万韩元的不当利益。此外,B公司两名高管在被任命后,利用自己或他人名义的账户购买和处置B公司股票,未履行持有状况报告义务,涉嫌违法。 新技术事业金融专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也因在工作中获取了负面未公开重要信息,避免了数十亿韩元的损失而被控告。 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将获取的信息传递给朋友进行股票交易,并因意识到合同即将被取消而避免了损失。 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及亲属通过他名账户获取不当利益的制造业相关人员也被控告。 《资本市场法》不仅禁止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还禁止利用关于股票公开收购实施和中止的未公开信息及大宗购买和处置信息进行的交易行为。 因此,公开收购预定者、大宗购买和处置者的员工等内部人员如利用职务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让他人利用,将面临《资本市场法》违反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罚款(不当利益的最高六倍),以及不当利益的最高两倍的罚款。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不仅是内部人员和第一手信息接收者,甚至是从第一手信息接收者那里接收未公开信息并利用进行交易的行为,也可能面临不当利益的最高1.5倍罚款。”同时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和主要股东自成为高管或主要股东之日起五天内,必须向金融监督院报告自己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未履行,将面临《资本市场法》违反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以一年以下的监禁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3:32:00 -
三星证券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亚州经济主要新闻 ▷三星证券终于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体制正式启动 - 金融委员会于9日召开第15次例会,审议并决定了对三星证券根据《资本市场法》第360条的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的许可。因此,三星证券可以利用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进行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等。 - 发行票据是指符合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等条件的超大型投资银行(IB)在金融监管机构许可下发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是从客户那里筹集资金以用于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的核心筹资手段。 - 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国内证券公司的发行票据余额为55万9291亿韩元,较去年第二季度末的44万3912亿韩元增加了11万5380亿韩元,增幅为26.0%。 - 未来,随着包括梅里茨证券在内的证券公司也计划进入发行票据业务,竞争预计将更加激烈。新参与者的进入可能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率和产品竞争加剧。 - 然而,市场扩张的同时,证券公司的资金运用压力也可能加大。由于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需要确保一定水平的收益性,因此随着竞争的加剧,管理筹资利率与运用收益之间的收益性变得尤为重要。 ◆主要报告 ▷主导股若成功反弹,持续持有优于获利了结 - 进入9月,半导体、人工智能(AI)设备投资(Capex)等上半年的主导股开始尝试反弹。与此同时,7、8月表现优异的被忽视股票(软件、价值股)则在喘息。 - 预计9至10月将出现对上半年主导股有利的市场环境。上半年主导股的业绩和估值优势未能反映在7、8月的股价上,原因在于波动性飙升和未清算的剩余杠杆。 - 进入9月,波动性急剧下降,为业绩投资创造了机会。季节性对9至10月的主导股是有利的。然而,需要反弹的触发因素,OpenAI的阿斯特拉似乎起到了触发作用。 - 现在是思考下一步的时候。如果波动性已经显著降低,但主导股的业绩/估值优势仍未能推动反弹,这将意味着市场结构与过去三年有所不同。如果9至10月主导股反弹失败,则需要重新布局。 - 如果在9至10月新的资金力量推动上半年主导股反弹,年末时它们可能会回归,从而实现连续上涨。主导股上涨时,持续持有/追击买入似乎比获利了结更为有利。 ◆收盘后(9日)主要公告 ▷巴伦森E&A,增资263亿韩元……向MI公司等进行三方分配 ▷CSA宇宙“以4100万韩元追加收购PLO基金股票……持股比例100%” ▷Nexada Dynamics,增资300亿韩元……向世元创新技术进行第三方分配 ◆基金动态(截至8日,不包括ETF) ▷国内股票型:-5万5352亿韩元 ▷海外股票型:3921亿韩元 ◆今日(10日)主要日程 ▷韩国:失业率(8月) ▷中国:消费者物价指数(8月)、生产者物价指数(8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17:20:00 -
三星证券终于获得发行票据许可,八家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三星证券终于获得了发行票据的许可。这是自2017年被指定为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以来,时隔9年获得的许可。随着去年基于发行票据业务获得许可的基于证券公司,三星证券的加入使得发行票据市场的竞争扩大至八家公司。预计在今年上半年接近56万亿韩元的发行票据市场中,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竞争将更加激烈。 金融委员会于9日召开第15次例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三星证券根据《资本市场法》第360条的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的许可。因此,三星证券可以利用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进行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等。 发行票据是符合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等条件的超大型投资银行(IB)在获得金融监管机构许可后可以发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这是从客户那里筹集资金并用于企业融资和风险投资的核心融资手段。 根据金融投资行业的数据,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国内证券公司的发行票据余额为55万9291亿韩元。与去年第二季度末的44万3912亿韩元相比,增加了11万5380亿韩元,增幅为26.0%。韩国投资证券的第二季度末发行票据余额为22万4680亿韩元,位居第一。其次是KB证券的11万31亿韩元、未来资产证券的10万5776亿韩元和NH投资证券的8万7752亿韩元。这四家公司的余额接近52万亿韩元,占据了整个市场的大部分。 去年获得发行票据业务许可的第五家证券公司——基于证券,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的余额扩大至1万8160亿韩元。哈拿证券的余额为9993亿韩元,信韩投资证券的余额为2899亿韩元。哈拿证券和信韩投资证券去年底获得了金融委员会的发行票据业务许可。 未来,随着包括梅里茨证券在内的证券公司计划进入发行票据业务,竞争预计将更加激烈。分析认为,新进入者的加入可能会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利率和产品竞争。虽然代信证券尚未明确表示是否进入发行票据业务,但其自有资本也超过4万亿韩元。 然而,市场的扩大也可能加大证券公司资金运用的压力。通过发行票据筹集的资金需要确保一定水平的收益性,因此竞争越激烈,融资利率与运用之间的收益性管理就越重要。此外,持续确保适当的运用场所,如风险投资等的压力也可能加大。 金融投资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发行票据的收益性可能会因市场利率和融资利率的变化而大幅波动,因此仅仅扩大融资规模并不容易实现稳定收益。最终,关键在于以多低的成本筹集资金,以及如何高效运用这些资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01:28:00 -
警方将防弦熙以不拘留方式移送检方,检方或将要求补充调查警方将涉嫌在HYBE企业公开(IPO)过程中欺骗投资者以获取2600亿韩元不当得利的防弦熙以不拘留状态移送至检方。由于检方与警方在资本市场法上是否成立欺诈性不当交易的看法存在分歧,检方可能会要求再次进行补充调查。 3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警察厅广域调查队金融犯罪调查队当天以违反资本市场法的罪名将防弦熙等5人不拘留移送至首尔南部地方检察院。 防弦熙等人被指控在2019年向现有股东解释没有上市计划,诱导其将持有的股份出售给特定的私募基金,随后在HYBE上市后处置股票以获取不当得利。 警方调查发现,防弦熙在2019年4月指示考虑IPO作为融资方案,并于同年7月组建了上市准备团队。然而,防弦熙方面在同年8月至10月期间向现有股东解释没有上市计划,并建议其出售股票。 私募基金相关人士在同年10月至11月期间向投资者透露HYBE的上市计划和预期收益,随后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C)收购了现有股东的股份。HYBE于2020年10月在证券市场上市,私募基金方面则在两次中将持有的所有股票出售。 警方估算的不当得利总额为2631亿韩元。法院已接受对该金额的全部起诉前追缴保全申请。防弦熙被认为获得了约1500亿韩元的不当得利。 检方与警方在防弦熙的行为是否侵犯资本市场秩序的问题上存在立场差异。警方认为,隐瞒上市信息、收购旧股、上市后处置股票及收益分配构成一个有计划的犯罪行为,因而属于侵犯资本市场公正性和信任的“社会法益侵害”。 而检方则认为,欺骗现有股东转让股份的行为更接近于对个别投资者的“个人法益侵害”。 警方于4月21日申请对防弦熙的拘留令,但检方以缺乏拘留必要性和社会法益侵害的说明为由予以拒绝。警方在同月30日再次申请拘留令,但检方认为前次的补充要求未得到充分执行,再次拒绝。 警方随后审查了国内外判例,并征求了学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意见,但维持了原有判断。由于未能缩小与检方的分歧,且没有出现新的理由,警方未申请第三次拘留令,而是将案件移送。 在两次拒绝拘留令的过程中,检方指出的法律争议尚未解决,因此检方直接起诉的难度较大。检方在审查调查记录后,可能会要求警方进行补充调查或直接展开补充调查。 一位曾任检察官的律师表示:“检方在两次认为需要补充的部分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直接起诉将会增加证明指控的负担。” 防弦熙的辩护团队表示:“我们一直基于客观资料和证据对提出的内容进行一致的说明,期待未来的程序能够透明地解决这些疑虑。”
2026-09-04 01:48:00 -
专家投稿: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企业全球增长的新机遇在今年7月初,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发布了“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化方案”。自2月份意见征集方案发布以来,经过金融机构、投资者、企业及经济团体的意见征集,最终方案得以确定。 最初的意见征集方案建议在实施首年针对连接资产总额超过3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进行逐步推广,但最终公示范围大幅扩大至连接资产总额超过10万亿韩元的公司。此外,公示方式也由最初的证券交易所公示转变为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公示,即法定公示,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措施。政府与执政党计划制定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并在年内确定。 根据规定,2028年需进行公示的企业,其公示对象为2027财年,因此实际上只有6个月的准备时间。而连接资产总额在30万亿至10万亿韩元的KOSPI上市公司,首次公示时间将从2029年提前至2028年。此外,由于直接进行法定公示,不诚实公示等行为将受到《资本市场法》下的行政制裁、损害赔偿和刑事处罚的全面适用。虽然预计将设立三年的免责条款,但公示对象企业的负担显著增加。尤其是针对所谓的“绿色洗涤”,即环保伪装行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企业的经营风险预计将大幅增加。 由于最终方案比初稿更为严格,提前准备可持续性公示的企业面临紧迫局面。尽管有三年的免责条款和第三方认证的强制化以及Scope 3的豁免,但考虑到企业的准备情况和自愿实施的可持续性公示现状,当前公示对象企业及未来可能成为公示对象的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因此,政府在《资本市场法》修订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系统来支持企业,从而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促进健康的资本市场的建立。 可持续性公示不仅限于提供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信息。随着可持续性公示的强制化,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责任和角色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表明,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如人权和供应链)以及未来导向的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必须进行必要的经营模式转变,并在实际执行中面临新的挑战。 企业需要识别气候、社会和治理方面的风险与机遇,并将其纳入经营战略、投资计划、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中,这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进行全面的改进,甚至是创新。从这一角度来看,为了满足全球标准,企业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实践进行重大变革,并在以业绩为中心的管理体系中,建立对当前和未来机遇及风险因素的数据收集、管理和验证体系,因此需要对ESG相关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性改进。 非公示义务企业同样面临类似挑战。随着国内外公示义务的实施,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等企业利益相关者对符合全球标准的ESG管理的要求不断增加,ESG推动能力将成为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非公示义务企业也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主要经营业务特性,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通过ESG管理来提升外部竞争力。
2026-08-17 19:56:00 -
光大律师事务所员工二审被判实刑,部分减刑因未经授权查看律师电子邮件获取未公开信息并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数十亿韩元的光大律师事务所前计算机室员工在二审中被判实刑。部分与公开收购相关的未公开信息利用指控未能证明,导致有罪范围缩小,罚金和追缴金有所减轻。 根据31日的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部(首席法官李承汉)对因违反资本市场法及信息通信网络法而被起诉的光大前员工甲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96亿韩元,追缴金98亿356万韩元。与其共同被起诉的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58亿韩元,追缴金52亿340万韩元。 甲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600亿韩元,追缴金182亿韩元,但在二审中刑期、罚金和追缴金均有所减少。乙某的有期徒刑维持在3年,但罚金和追缴金有所减轻。二审法庭还取消了两人保释的状态。 法庭指出:“被告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正性和可信性,还降低了公众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的信任,属于严重犯罪。”法庭强调:“即使是因职务知晓的信息,也不应在非正当的工作目的下使用,然而被告仍然沉迷于金钱利益,毫无愧疚感,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不过,法庭对部分指控的判断进行了推翻。法庭认为,原审认定的部分企业公开收购相关未公开信息利用指控“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无可合理怀疑”,因此判定为无罪。此外,甲某以检方所主张的方式获取部分未公开信息的事实未得到充分证明,乙某的未公开信息获取时间也与原审判断不同。 法庭表示,基于上述判断,部分指控被判无罪,导致不当得利金额减少,因此对罚金和追缴金进行了减轻处理。 甲某和乙某在光大计算机室工作期间,自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未经授权查看律师及秘书的电子邮件账户和文档管理系统,获取咨询公司的公开收购、增资、股票转让合同等未公开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调查显示,他们动用家庭名义账户和贷款资金交易了5家公司的股票,甲某非法获利约10亿韩元,乙某约5亿韩元。 与此同时,同一法庭当天还对MBK Partners旗下基金管理公司MBK特殊情况(SS)前员工高某等3人的资本市场法违反案件进行了判决。 高某因利用公开收购准备会议和投资资料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将其传递给朋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3000万韩元。其余两名因接收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8个月,缓刑1年,均较一审有所减轻。法庭认为,高某并未直接从犯罪中获利,且接收信息的人并未积极要求提供未公开信息,因此给予其有利的考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1 01:40:00 -
世宗律所首创国内‘一站式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世宗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吴钟汉)近日宣布,针对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将董事候选人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利益冲突等作为核心投票判断标准的趋势,首创国内‘一站式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咨询体系,支持企业董事任命的全过程。 近年来,企业董事任命标准正在迅速变化。今年的定期股东大会上,激进投资基金推荐的候选人经过激烈的投票竞争,成功当选为独立董事,显示出候选人的专业性、独立性及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等客观资格在实际投票结果中日益重要。 过去,推荐主体或经历是主要考虑因素,而如今,客观验证候选人自身资格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治理任务。 这一变化与制度性趋势密切相关。近期《公司法》的修订加强了对董事会独立性和责任性的要求,国会也提出了要求更全面披露董事和审计候选人独立性判断依据、与大股东关系、其他企业的兼任情况等的法案。 因此,客观审查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将成为构建负责任董事会和获取投资者信任的核心要素。 在海外,这种审查已经成为普遍的董事任命程序。ISS和Glass Lewis等全球投票权咨询机构将候选人的独立性、利益冲突及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等作为主要审查标准,国内的投票权咨询机构也在不断提升审查体系,以反映全球标准。企业在董事任命阶段需要建立客观透明的审查程序,并合理地向股东和投资者解释其判断依据。 为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世宗基于今年首次公开的董事候选人验证程序的咨询经验,制定了适合一般企业使用的标准化董事任命咨询服务。该服务不仅限于候选人评估,更着重于帮助企业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解释候选人任命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世宗的‘董事任命咨询服务’不仅仅是评估候选人,还旨在帮助企业提前检查董事任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声誉风险,以便做出客观透明的决策。 审查结果将以企业治理研究所名义的资格验证报告形式提供,必要时还会发放资格确认书。该报告可作为董事候选推荐委员会的审议资料,以及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的说明资料。通过此举,企业能够提高董事任命过程的客观性和透明度,更有效地向利益相关者解释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世宗将针对企业正在审查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以下综合性审查:△根据《公司法》和《资本市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任职资格;△通过分析与大股东及特定关系人的关系进行独立性审查;△分析过去的董事会出席率及议案表决记录;△基于兼任现状进行职务履行可能性审查;△分析企业价值损害历史;△综合考虑机构投资者和投票权咨询机构的主要审查标准进行风险分析。企业可以基于此客观标准判断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并提前管理任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声誉风险。 安孝燮世宗企业治理研究所所长表示:“最近的董事任命已不仅仅是寻找合适人选的程序,而是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股东信任的重要决策过程。现在企业需要能够客观地解释‘为什么这个候选人合适’,而候选人验证将成为企业治理程序中的必需环节。” 世宗企业治理战略中心及企业治理研究所的总负责人李东建代表律师(研修院29期)也表示:“世宗将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帮助其有效应对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投资者的高期望,包括董事任命、董事会构成与运营、股东权利应对、企业价值提升及治理结构改善等方面。”他还表示:“未来,我们将持续提升相关服务,成为企业在董事会运营全过程中的可信赖合作伙伴。” 此外,世宗企业治理战略中心下的‘企业治理研究所’由企业治理及资本市场领域的专家安孝燮首席专家带领,与李东建代表律师(研修院29期)、李淑美律师(研修院34期)等企业治理及经营权争议领域的专家紧密合作,提供包括董事候选人资格验证、股东回报及投资者关系战略制定、企业价值提升计划及相关披露、控股股东继承战略咨询、董事会运营现代化方案、管理层薪酬政策制定等涵盖企业治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世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是韩国代表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约700名专家,提供包括并购、金融、诉讼、税务、知识产权、劳动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优化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