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司机在儿童保护区内驾驶的车辆撞上了二年级的小学生A(7岁),导致其不幸身亡。
根据联合新闻的报道,15日下午4时3分,位于庆尚南道密阳市三门洞商会附近的道路上,一辆运动型多用途车(SUV)撞上了二年级的小学生A(7岁)。A同学受了重伤,被送往医院,但于当日下午5时16分确认死亡。
据悉,驾驶员B先生在一个设有黄色闪烁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右转时撞上了A同学。当时,A同学正在过一个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
根据《敏式法》,如果在儿童保护区内发生13岁以下儿童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可能会面临加重处罚。《敏式法》(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第5条之13)规定,若驾驶员在儿童保护区内违反安全驾驶义务导致儿童死亡,将面临无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儿童保护区内,车辆的通行速度限制为每小时30公里,即使在30公里以下行驶,驾驶员也必须履行前方观察、周围行人情况识别及立即刹车等综合注意义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