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市的再开发项目中,经过项目实施许可后进入阶段的项目中,有37%的项目在公开及时性评估中未达到100%。在分配阶段,评估对象项目中超过一半也出现了同样的结果。这引发了对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的呼声,以确保成员能够及时确认主要资料,如工程费用和分担金等。
根据《亚洲经济》2日对首尔市“整治项目信息全景”项目列表的分析,住房整治型再开发项目总计为320个。其中,已注册为项目实施许可、管理处置许可、拆除、开工和分配阶段的项目有64个。
在这64个项目中,公开及时性得分被评估的项目有59个,其中22个(37.3%)未达到100%。这意味着在评估对象资料中,有因公开延迟或资料缺失而未能获得适当评定的情况。
在分配阶段,评估对象中的7个项目中有4个(57.1%)未达到100%。在拆除阶段,6个项目中有3个(50%)未达标。项目实施许可阶段17个项目中有7个(41.2%),管理处置许可阶段18个项目中有6个(33.3%),开工阶段11个项目中有2个(18.2%)。
在管理处置许可阶段,奉天4-1-3区和奉天14区均为80%。拆除阶段的提基4区得分为66.67%,新林2区为83.33%,汉南3区为93.33%。在开工阶段,诺良津6区得分为83.33%,黑石9区为95.83%,均未达到100%。
公开及时性是由首尔市系统每月两次评估新公开资料和遗漏资料公开请求处理情况后自动计算得出的。这并不是所有项目资料的累积公开率,且适用首尔市自身标准,因此与法定公开期限的违规情况有所区分。
根据《城市及居住环境整治法》第124条,规定在编写或变更章程、服务公司选定合同、总会、董事会、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项目实施计划书和管理处置计划书、会计审计报告、每月资金进出明细等主要资料后,需在15天内公开。
在项目实施许可后,工程费用增加、合同变更、迁移费和分担金、一般分配等影响成员负担和资产价值的决策仍在继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