코인정보

宋美龄部长:农业型太阳能应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机会

金裕珍 기자 2026-11-06 18:04
在青州OSCO举行的农业型太阳能共生大会…政策说明会面向农民
农林畜产食品部于6日在青州OSCO举办了农业型太阳能共生大会。 [照片=农林畜产食品部]
农林畜产食品部于6日在青州OSCO举办了农业型太阳能共生大会。 [照片=农林畜产食品部]
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在6日表示:“农业型太阳能不应替代农业,而应在持续农业的同时,为农民提供新的收入机会。”

农林畜产食品部当天在青州OSCO举行了“农业型太阳能共生大会”。此次活动旨在向相关人员解释政策的引入背景,以提高对即将于下月17日实施的农业型太阳能事业法的理解。

农业型太阳能通过持续农业生产与太阳能发电相结合,为农民提供新的收入机会,成为提升农村可持续性和能源转型的关键手段。

《农业型太阳能事业法》在今年6月经过农民团体、专家团体等多方意见征集后制定,政府正在通过制定下位法令,准备于12月17日实施。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通过下位法令,要求发电企业在发电项目用地面积的80%以上进行农业生产,并具体化居民意见征集程序、方式及居民参与合作社与农业法人收益返还方式等。

农民们对项目准备和推进时的注意事项、发电设备安装标准等进行了询问。对此,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农业活动与发电项目需要长期并行,因此农民需要充分的事前审查。”并表示:“下位规定制定后,将通过标准手册、培训和宣传等方式,向农民和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提供发电企业及发电项目用地资格的符合情况、具体的发电项目许可程序及所需文件等信息。”

此外,农林畜产食品部还提醒,在安装发电设备时需遵守遮光率低于30%、结构物最低高度2.5米、支柱间距4米等要求。

宋美龄部长表示:“基于此次活动中提出的各方意见,我们将制定未来的农业型太阳能指南和农民培训,推动以农民为中心的农业型太阳能制度的落实。”并强调:“我们将积极宣传,使农业型太阳能制度在现场产生切实成效,并与相关机构及地方政府持续合作,以确保制度的稳定落实。”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