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曹国和郑敬心首次同时出庭。曹国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今后将在法庭上澄清与妻子相关的疑惑。
曹国在法庭上宣誓后表示,“本人与郑敬心为夫妻关系,作为共犯被起诉尚在审理中。对于本庭进行的审讯,本人将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权利。本人一直竭力主张拒绝陈述权的历史意义与重要性,但社会一直有对这种权利的偏见存在,希望法庭不会对此有偏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对自己或亲属可能受到处罚的内容,有权拒绝作证。曹国在法庭上针对所有有关郑敬心的提问,都反复重复“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对自己或亲属可能遭受处罚的情况下,证人有权拒绝作证。
检察方面表示,证人(曹国)不是在拒绝作证,而是应该尽己所能帮助查明真相。证人在检方进行调查时拒绝做陈述,表示将在法庭上公开真相,法庭认为这表明具有要查明真相的强烈意志。加上证人通过SNS等表示检方歪曲事实,一直对检方有所非议。按照郑敬心辩护律师方面与证人本人所言,现在来到法庭分辨是非,证人却拿出法律保障的权利做理由,拒绝作证令人难以信服也令人感到十分遗憾。
郑敬心辩护律师方面表示,“证人只是按照《宪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难道还需要解释其正当性吗?行使权力本身是正当的,为什么还受到谴责令人难以理解。比较当事人的人权和各种相关案件,还不如根据其他客观证据来判断更好。非要通过作证来进行判断,则为其次。
当曹国想要再一次反驳,法庭表示,传唤证人到庭是来回答问题的,而不是来陈述本人意见的。曹国本来准备解释行使拒绝陈述权,法庭考虑到大部分内容与此无关,而只让他朗读一部分。
曹国每次出席接受刑事合议21部审理自己的审判时,都会在记者面前简短地表明立场并出庭,但出席对郑敬心的审讯,曹国于1日申请提供证人支援服务,以非公开的方式出庭。
曹国于2019年9月被任命为韩国法务部长官,但由于媒体披露其女儿入学涉嫌伪造文书、家人涉嫌投资私募基金避税等,掀起巨大舆论风波。此后韩国民众不断组织大规模集会活动抗议。同年10月14日,曹国宣布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