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民权益委员会13日消息,在欧洲反腐败国家力量研究中心(ERCAS)日前公布的“2021公共清廉指数(IPI)评价”中,韩国获得8.09分,在全球114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8位,居亚洲各国之首。
总部位于德国柏林的欧洲反腐败国家力量研究中心从2015年起每两年对各国的司法制度独立性、公民参政度、舆论自由、对行政预算及市场发生腐败可能性的控制力等进行统计并公布排名。
在2015年公布的首次评价排名中,韩国得分8.04分,排名第23位,2019年上升至第20位(8.33分),去年继续上升至第18位,创下亚洲各国(地区)的最高排名,被归类为腐败低风险国家。
除韩国外,亚洲国家中日本(8.01分)排名第22位,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分别排名第40、41和第52位。排名全球首位的是丹麦(9.62分),挪威(9.36分)、新西兰(9.28分)、芬兰(9.25分)和荷兰(8.84分)依次排名第2至5位。
从具体评价项目来看,韩国的贸易开放度居全球首位,电子市民权利居排名第12位,行政负担和政府预算透明度分别排名第21位和第26位,舆论自由和司法部门独立性分别排名第34位和第48位。
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全贤姬表示:“各项数据和客观指标显示,韩国的清廉水平在持续提高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今后将持续完善反腐政策,将韩国打造为清廉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