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于2日在政府世宗厅舍召开第11次全体会议,讨论最低工资水平。当天,劳动界通过第四次修正案提出时薪11700韩元,经营界则提出10410韩元。
双方在当天的会议上,曾通过第三次修正案分别提出时薪11800韩元和10900韩元。第四次修正案的差距为1290韩元,较第三次修正案的1410韩元缩小了120韩元。
会议一开始,劳资双方便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韩国劳动总联合会秘书长柳基燮表示:“去年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受益标准为239万2000韩元,而单身劳动者的实际生活费用中位数也为239万8000韩元,差距微乎其微。”他强调:“由于未能充分发挥吸引弱势群体劳动的功能,因此需要进行前瞻性和大胆的工资上涨。”
相对而言,经营界则坚持应控制最低工资的上涨幅度。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总务柳基正表示:“劳动界提议的时薪中包含了休假工资,实际上时薪超过14000韩元。”他指出:“雇佣一名最低工资劳动者的实际人力成本每年增加约500万韩元,这对处于经营困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说,带来了无法承受的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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