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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总统:保护人民生命的政府没有更优先的价值

기자 2026-10-28 14:52
第二次生命安全委员会召开,70余名灾难和工伤受害者及家属出席 在梨泰院惨案四周年前强调国家责任,要求反思对受害者的保护
李在明总统于28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民生命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前进行国民礼仪。 [照片=联合新闻社]
李在明总统于28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民生命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前进行国民礼仪。 [照片=联合新闻社]
李在明总统在28日谈到生命安全基本法的制定成果时表示:“应该根据实际保护和拯救了多少生命来进行评估。”
 
李总统在当天下午主持国民生命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时强调:“没有比国家保护人民生命和安全更优先的价值。”
 
他指出:“即使经济增长、国家发展,如果在工作场所失去生命,无法回家,那就毫无意义。”并表示:“我们的政府必须是一个拯救人民生命的政府。”
 
李总统提到会议口号“今天也平安”,将其视为国家的核心责任。
 
在梨泰院惨案四周年前夕,他指出:“在梨泰院惨案之前和之后,显然还有许多可以避免的死亡和可以拯救的生命。”
 
他强调,国家是否真正保护了人民的生命,是否充分保护了受害者及其家属,应该“时刻深刻反思”。
 
关于将于12月3日实施的生命安全基本法,李总统表示:“这包含了我们全体国民的反思和决心,确保不再因为国家缺位而失去宝贵生命。”并强调:“法律是在无数眼泪和痛苦之上制定的,绝不能忘记。”
 
李总统强调,实际保障法律中规定的人民安全权至关重要。他指出:“在这一刻,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仍有许多国民正在失去生命。”并要求:“政府必须更快行动,减少本可以避免的死亡。”
 
他向与会的灾难事故和工伤受害者及其家属表达了对他们为创造更安全社会所做努力的慰问和尊敬。他期待与会者的经验和智慧能成为拯救更多生命的基础。
 
当天会议共有70余名委员、政府委员及灾难事故受害者和家属出席,旨在讨论如何切实保障生命安全基本法中规定的人民安全权和受害者权利。
 
会议议题包括副主席白钟宇的“生命尊重、安全社会推进方向”,以及自杀、孤独死、失踪、工伤、拥挤事故等主要类型的死亡减少对策,弱者保护的民间优秀案例,受害者权利保障的推进方案等四项内容。
 
会议还安排了“市民参与的残疾人安全对策”等民间案例的介绍,委员吴志源报告受害者权利保障的加强方案,并直接听取灾难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意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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