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因涉嫌子女升学舞弊和阻止青瓦台监察组调查,被大法院(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祖国革新党前党首曹国在位于京畿道议王市的首尔拘留所前,对自己的支持者发表讲话,他将于当天开始正式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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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 韩联社】 13日,在位于釜山市的民主公园内,前法务部长官曹国召开记者会,宣布将创立新党。他表示,为终结无能的检察独裁政权,我将站在最前方。
2024-02-13 15:03:313日下午,韩国前法务部长官曹国妻子、东洋大学教授郑敬心(音)涉嫌子女升学材料造假、违规私募股权案审理在首尔地方法院进行。曹国以证人身份被传唤至法庭,但他拒绝作证。 这是曹国和郑敬心首次同时出庭。曹国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今后将在法庭上澄清与妻子相关的疑惑。 曹国在法庭上宣誓后表示,“本人与郑敬心为夫妻关系,作为共犯被起诉尚在审理中。对于本庭进行的审讯,本人将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权利。本人一直竭力主张拒绝陈述权的历史意义与重要性,但社会一直有对这种权利的偏见存在,希望法庭不会对此有偏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对自己或亲属可能受到处罚的内容,有权拒绝作证。曹国在法庭上针对所有有关郑敬心的提问,都反复重复“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对自己或亲属可能遭受处罚的情况下,证人有权拒绝作证。 检察方面表示,证人(曹国)不是在拒绝作证,而是应该尽己所能帮助查明真相。证人在检方进行调查时拒绝做陈述,表示将在法庭上公开真相,法庭认为这表明具有要查明真相的强烈意志。加上证人通过SNS等表示检方歪曲事实,一直对检方有所非议。按照郑敬心辩护律师方面与证人本人所言,现在来到法庭分辨是非,证人却拿出法律保障的权利做理由,拒绝作证令人难以信服也令人感到十分遗憾。 郑敬心辩护律师方面表示,“证人只是按照《宪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难道还需要解释其正当性吗?行使权力本身是正当的,为什么还受到谴责令人难以理解。比较当事人的人权和各种相关案件,还不如根据其他客观证据来判断更好。非要通过作证来进行判断,则为其次。 当曹国想要再一次反驳,法庭表示,传唤证人到庭是来回答问题的,而不是来陈述本人意见的。曹国本来准备解释行使拒绝陈述权,法庭考虑到大部分内容与此无关,而只让他朗读一部分。 曹国每次出席接受刑事合议21部审理自己的审判时,都会在记者面前简短地表明立场并出庭,但出席对郑敬心的审讯,曹国于1日申请提供证人支援服务,以非公开的方式出庭。 曹国于2019年9月被任命为韩国法务部长官,但由于媒体披露其女儿入学涉嫌伪造文书、家人涉嫌投资私募基金避税等,掀起巨大舆论风波。此后韩国民众不断组织大规模集会活动抗议。同年10月14日,曹国宣布辞职。 【图片提供 韩联社】
2020-09-03 13:54:20韩国前法务部长官曹国与妻子东洋大学教授郑敬心(音)3日将首次一起站到法庭上。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日将对郑敬心涉嫌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法相关法律进行审讯,曹国作为证人出席。 曹国每次出席接受刑事合议21部审理自己的审判时,都会在记者面前简短地表明立场并出庭,但出席对郑敬心的审讯,曹国于1日申请提供证人支援服务,将以非公开的方式出庭。 检方预计将就郑敬心是否与曹国商议子女升学舞弊、私募基金运作、毁灭个人电脑证据等问题进行问询,此前郑敬心代理律师方面一直反对将曹国作为证人传唤出席。律师认为因为两人是夫妻关系,而且即便是共犯也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将他指定为证人是不合适的。但法庭认为曹国不能以具有证词否决权为由,拒绝传唤。 法庭方面表示,曹国声称将在法庭上做陈述,在检方进行的调查中没有给予任何配合。同时法庭也决定对与郑敬心公诉事实有关联的部分,严格限制检察机关的提问内容。所谓江南建筑相关的短信等,郑敬心方面反驳认为是人身攻击的内容,将不予提问。 虽然曹国为进行自身防御可以行使拒绝陈述权,但也有可能为突出对自己有利的情况而积极发言。此前郑敬心作为曹国侄子曹范东(音)的一审证人出庭,起初行使了拒绝陈述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提出对检察机关的不满和曹国的品行等多样主张。 【图片提供 韩联社】
2020-09-03 11:26:37据韩国检察机关等27日消息,检方最快下周传唤前法务部长官曹国,就其夫人、东洋大学教授郑敬心(音)涉嫌参与运作私募基金一案进行调查。 【图片提供 韩联社】 检方24日传唤郑敬心就其涉嫌的各种案情进行调查,并集中讯问了曹国是否对其参与私募基金一事知情或有所介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组25日和27日在首尔看守所讯问郑敬心。 检方认为,在郑敬心涉及的嫌疑中,曹国很可能知晓并参与其中的相当一部分。特别是郑敬心利用事先得到的利好信息并借用他人名义购买股票,而其中部分资金是从曹国账户流出。购买该股票时的2018年年初,曹国正担任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根据《公职人员伦理法》的相关规定,曹国和郑敬心均不可进行与职务相关的股票投资。 有观点认为,若当时曹国知晓郑敬心进行股票交易,则属于违反《公职人员伦理法》。也有观点表示,由于检察机关已全面废除了对事件相关人士的公开传唤,因此曹国或接受检方非公开调查。 21日,检方以郑敬心涉嫌为女儿升学伪造奖状妨碍公务、利用内幕信息炒股、更换电脑硬盘藏匿证据等11项犯罪嫌疑提请法院批准逮捕。23日,法院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检方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检方提出,郑敬心作为青瓦台幕僚的妻子不当利用了高级公职人员的社会地位,犯罪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还有在她涉嫌的私募基金运作的嫌疑中,郑敬心等同于“主犯”,因此有必要实施逮捕。 在逮捕必要性审查结束后,法院方面表示,郑敬心涉及的犯罪嫌疑中相当一部分被查清,从截至目前的调查过程来看,郑敬心有毁灭证据之虞,因此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4日凌晨签发逮捕证,批准逮捕郑敬心。
2019-10-27 14:45:51